构建流动儿童关爱体系 绘就幸福成长新图景

日期:2026-01-07 08:39 来源:中国儿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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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聚焦流动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公平、安全防护、心理健康等核心需求,探索“三联三重三化”工作模式,推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从“零散化”向“系统化”、从“被动响应”向“主动介入”转变,显著提升其在居住地的归属感、安全感与幸福感。 

 

  系统联动强合力,织密关爱一张网 

  三明市坚持机制先行、多方协同,构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联合谋划强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流动儿童权益保障,成立了由民政、教育、公安等21个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与运行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民政局联合24个部门印发《三明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市级基础服务清单,建立动态管理、关爱帮扶、风险防控、服务保障四项机制,细化六大类20项服务内容,推动关爱服务落地见效。 

  联动摸排清底数。民政部门牵头,每年3月和9月联合多部门开展数据比对与入户核查,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完善流动儿童电子档案。实行“红黄绿”三色分级管理,建立“底数清、健康清、需求清、隐患清”台账,构建“信息共享—风险评估—分类干预”闭环,实现重点对象精准识别、及时介入。 

  联防守护保安全。组织公安、消防等专业人员深入学校、社区等场所,开展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交通安全等法治安全教育。将重点流动儿童纳入困境儿童家庭评估,常态化开展探视走访、家庭教育指导等。在全省率先实现“司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全覆盖,推动涉案帮教、临界预防与心理疏导融合,发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作用,排查校园矛盾,营造和谐的成长环境。

  多元服务促融合,提升发展内驱力 

  三明市围绕兜底保障、教育公平与心理支持,激发流动儿童发展的内生动力。

  精准兜底重民生。优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流程,实行“跨区域通办”(流入地受理、户籍地协办),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连续3年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当前,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达每人每月1891元,较2023年增长11.24%。加强困难流动儿童家庭救助,推动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精准覆盖。 

  优质均衡重教育。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学校布局、简化入学程序,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常住地100%入学。依托“e三明”招生平台,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推动流动儿童与本地学生统一编班、教学、评价,评优评先兼顾流动儿童比例,促进教育融合与身份认同。 

  春风化雨重心理。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福蕾行动计划”等活动,为流动儿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全市中小学100%设立心理辅导室,每学年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一生一策”档案。组建17支跨行业心理服务队伍,整合医生、心理咨询师、教师、社工等力量,为流动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创新“司法救助+心理干预”机制,在全省率先实行未成年被害人分级心理救助,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强基赋能提质效,打造特色新品牌 

  三明市强化基础支撑、队伍建设与品牌引领,激发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新动能。

  服务阵地多点化。完成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打造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中心,集“养、治、教、康+社工服务”于一体。建成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室)三级网络,培育15个省级儿童友好社区,打造“中华魂”阅读空间、“四点半”课堂等特色阵地,为未成年人营造包容成长的环境。

  服务队伍专业化。全市配备儿童福利工作人员2000余人,每年开展市、县分级培训。依托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培育50余家儿童关爱类社会组织,配备专职社工1000余人。组建“麒麟未士”办案团队,开展维权救助。成立“五老工作室”,动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参与,形成“银龄守护”力量。 

  服务品牌特色化。深度融合红色文化等本土特色资源,创新推出“‘麒麟未士’在行动”“中华魂读书活动”“予爱童行”等品牌项目,并推广“普法+直播”模式,有效拓展宣传覆盖面。尤溪县聚焦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通过开展多元化活动,提供物质支持、心理关怀与文化浸润服务,构建起系统化关爱模式;将乐县则在流动儿童关爱工作中创新“救援+心理急救”模式,打造“远程干预+现场疏导”的闭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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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图谱

  • 涨钱啦!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再提高


      为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自7月1日起,我市提高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221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335元。
      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1792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891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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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三项赋能提升儿童关爱水平。


      一是交流合作赋能。深化沪明合作,与上海市儿童福利基金会签订协议,获援助26万余元,在三元区、将乐县实施困境留守儿童服务项目。二是队伍建设赋能。配备专兼职儿童福利工作人员2千余人,培养专业社工1千余人,招募关爱儿童志愿者1.2万余人、“爱心家长”1486名,结对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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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爱呵护成长,用心守护未来 ——我市出台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市民政局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教育、卫健等多个部门,共同印发了《三明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帮助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医疗和发展等困难问题。
      精准摸排。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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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突出“三提升”全方位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坚持覆盖提升广度。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势,通过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系统比对、入户调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各类系统比对16次、入户调查250次,开展关爱服务活动859场次,惠及2.27万人次。
      二是聚焦需求提升精度。开发儿童福利智慧平台和移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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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迎春送暖 共护未来——三明开展寒假春节儿童关爱服务


      为确保儿童温暖过冬、幸福过节,全市各级民政干部走访慰问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39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及物资约51.1万元,开展关爱服务活动140余场次,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30余件,惠及儿童4200余人,为孩子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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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开展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关爱服务


      一是深入摸底排查。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关爱工作机制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5〕3号),转发了《关于岁末年初加强困难群众巡防关爱和救助帮扶的紧急通知》(闽民救明电〔2025〕1号)等文件通知,对岁末年初期间儿童福利领域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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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市打造儿童关爱服务“三园”阵地


      一是优化“真爱家园”。争取投入560余万元促进市级区域性儿童福利中心、县(市、区)未保中心等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加强困境儿童真爱家园建设。二是创建“课后学园”。探索建立“1+N”课后服务运行模式,以校内课后服务为主体,开展“六点半学校”“周末驿站”等多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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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爱困境儿童 共绘快乐暑期


      为丰富困境(留守)儿童的暑期生活,三明市各级民政部门立足本地实际,深入实施“福蕾行动计划”“雏燕关爱”行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大力提升孩子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入户探访送关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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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与青山慈善基金会来明开展“青山陪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调研


      8月14日至15日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与青山慈善基金会来明开展“青山陪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调研。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彭华、市民政局局长邓秀广陪同。
      调研组先后到泰宁县、沙县区实地入户走访在读大学成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学生,与他们亲切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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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为群众办实事 孤儿保障标准再提高


      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集中养育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213元和179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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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三明市启动“六一”系列关爱活动 “加码”关注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6月1日,市民政局联合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等20个部门单位在三明市融媒体中心举办“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 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行动引领聚合力
      聚焦留守(困境)儿童健康发展,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余世科解读三明市农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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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以“六大行动”打造“雏燕”关爱服务品牌


      为扎实推动儿童福利工作落实,市民政局聚焦社会关切,联合15个部门组织开展“六大行动”,因地制宜打造三明特色的“雏燕”儿童关爱服务品牌。
      一、精神素养提升行动
      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各类传统文化教育和红色主题教育,及防诈骗、防校园欺凌等主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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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民〔2024〕19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4〕2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月8日前向市局儿童福利科上报上个月孤儿基本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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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四个举措”做好寒假期间困境(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为确保困境(留守)儿童平安快乐地度过寒假和春节假期,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采取“四个举措”做细做实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
      加强全面摸排,开展暖心探访。在全市组织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为主题的2024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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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4〕5号)转发你们。各地要结合“两节”走访慰问等工作,加强对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的走访探视、摸底排查,新增和发生变动的儿童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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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儿童福利院: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闽民童〔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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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学促干强本领 增效赋能伴童行——市民政局召开2023年全市儿童福利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议


      10月25日,市民政局召开2023年全市儿童福利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议。会议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市儿童福利工作者坚定服务困境儿童的初心和使命,对全市儿童福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儿童福利、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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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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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政〔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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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困境儿童有关问答


      1.困境儿童指哪些儿童?
      困境儿童主要包括:
      (一)孤儿,即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三)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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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广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家庭、政府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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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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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孤儿的健康成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孤儿福利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孤儿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总体看,孤儿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为建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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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和政策问答


      1.对于散居孤儿政府有发放生活费吗?如果有是怎么发?多少钱?
      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以及《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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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概述


      服务对象: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服务内容: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服务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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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民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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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儿童福利院: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民童〔20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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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爱不停步 服务暖童心 ——三明市积极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积极保障辖区困难家庭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三明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县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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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落实留守儿童“周末早餐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民〔2022〕62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落实留守儿童“周末早餐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落实留守儿童“周末早餐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5月29日三明市留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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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开展“把爱带回家”农村留守(困境)儿童 寒假关爱服务活动


      1月19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妇联、市检察院、市法院到沙县区南阳乡大基村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宣传慰问活动。此次活动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在寒假期间,通过“送法到家”,引导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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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明政办〔202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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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2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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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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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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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政办〔202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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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0〕6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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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六一”期间特殊儿童关爱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孤残儿童快乐成长,“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市民政局组织做好特殊儿童关爱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发放节日慰问金。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和社会各级关爱资金,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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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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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
      为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水平,根据《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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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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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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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的通知》,为做好社会普遍关切的儿童关爱保护,提高儿童工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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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政〔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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