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4-01-31 17:05 来源:三明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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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4〕5号)转发你们。各地要结合“两节”走访慰问等工作,加强对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的走访探视、摸底排查,新增和发生变动的儿童信息及时录入新升级的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确保各项分类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对于有集中养育、集中寄宿就读意愿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要及时与相关儿童福利机构、教育部门做好对接,确保应收尽收;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法规政策宣传,督导家庭落实监护保护责任;对于父母无法回家团聚的留守儿童,要督促引导务工父母通过电话、视频、微信语音等方式加强与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同时依托“福蕾行动计划”“童心港湾”等项目,动员引导社会爱心人士、老师、返乡大学生等志愿者担任“代管家长”“爱心爸爸妈妈”“知心哥哥姐姐”,与其一对一结对帮扶,提供亲情陪伴、心理疏导等暖心帮扶。

  各县(市、区)要及时收集总结“两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关爱服务情况和经验做法,工作总结和经验做法请于2月26日前报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三明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

 

  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相伴成长” 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

  妇厅字〔2024〕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网信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体育行政部门、疾控局、消防救援总队、总工会、团委、关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网信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疾控局、总工会、团委、关工委:

  2024年寒假即将来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汇聚各方力量做好寒假儿童关爱工作,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温暖祥和的快乐假期,以实际行动做好儿童成长引路人、儿童权益守护人、儿童未来筑梦人,全国妇联将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疾控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关工委等16部门,联合开展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把爱带回家 ——真情暖童心相伴护成长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主题教育,思想引领润童心。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住寒假契机广泛开展儿童喜闻乐见、生动活泼、接地气可感知的思想道德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聚焦“童心向党”,用好当地红色资源和身边鲜活教材,精心组织开展读经典书籍、访红色地标、讲家风故事、看家乡新貌、观主题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孩子们爱听能懂的“童言童语”,生动讲好领袖的故事、党的故事、新时代的故事,讲好新中国一路走来的光辉历程,让儿童切身感受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发少年儿童爱国之情、自豪之感、奋进之志,从小厚植家国情怀,树立远大志向。聚焦童贺新春”,深入开展“欢乐中国年”系列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组织家长和儿童 在写春联、做灯笼、剪窗花、猜灯谜、闹元宵等富有“年味儿”的民俗活动中,品味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感受团 圆喜庆的节日氛围,探寻传统非遗的独特魅力,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民族自豪感。

  (二)开展家教指导服务,亲子陪伴育童心 。寒假春节 期间亲子共聚时间增多,家长个性化育儿指导需求也更加迫切,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家长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方法。集中推出家教指导课程,充分发挥好各类家长学校、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针对假期家长普遍关注的孩子时间管理、兴趣培养、课外阅读、手机网络使用,以及如何预防近视和儿童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促进心理健康等内容,及时提供务实管用的科学指导,帮助家长孩子合理规划寒假作息,培养良好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国妇联、教育部、国家疾控局等部门制作刊播“成长有答案”“父母微课堂”等系列微视频。丰富儿童多彩假期生活,依托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阵地,组织开展“书香飘万家”“科普进万家”“冰雪嘉年华”“家务小能手”等亲子阅读、益智科普、运动健身、劳动实践类亲子活动,及时向公众宣传展示场馆开放及活动信息,吸引家长带领孩子走进社会大课堂,在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培养精神中共同收获成长与进步。

  (三)强化法治安全教育,共筑防线护童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将儿童安全作为关爱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防范应对策略,织密儿童保护安全网。紧盯人身意外伤害,针对寒假易发多发的烟花爆竹、溜冰滑雪、冻伤摔伤、交通事故、火灾、烧烫伤等意外风险,以及防诈骗、防性侵、防拐卖、防欺凌等内容,上好学校放假前 的安全教育课,推出安全知识小锦囊、应急科普小课堂等,社区家长学校、儿童活动中心因地制宜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普及应急避险和安全自护知识,提高家长儿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消防救援指战员等,集中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进社区活动,引导家长儿童知危险、会避险,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最高法联合媒体推出《重返庭审现场·少年法庭》未成年人保护纪实普法动漫,最高检用好《勇闯少年谷》系列微动漫、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海报,公安部开发“中小学生安全刑警说”短视频、“童卫工程”儿童安全系列动画片、“小犀牛安全到家”系列有声读物,共青团中央推出“12355青少年自护素养公开课”系列课程,引导家长紧绷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合力为儿童安全快乐过寒假保驾护航。

  (四)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结对帮扶暖童心。各地各相  关部门要特别关注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多做雪中送炭、 帮扶助困的工作,用爱心和真情把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办  细办好。集中做好摸排走访,组织动员儿童主任、儿童督导  员、妇联干部、社区网格员等,对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集  中进行一次走访探视,特别关注雨雪冰冻和地震受灾地区儿  童及其家庭 ,重点了解监护照料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实际  困难需求,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协调,助力纾难解困。 深化结对关爱活动,结合实施“巾帼志愿关爱行”“春风送  温暖”等主题活动,依托“童心港湾”“爱暖万家”“情暖  童心”“守护童年”“童卫工程”等公益项目,推动常态化  关爱与假期集中服务有机融合,动员“爱心妈妈”、返乡大  学生、“五老”等志愿服务力量,与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  一对一结对,提供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安全照护、学业辅  导、节日慰问等暖心帮扶,让孩子们心有所依、身有所护、

  难有人帮,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和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落实中国妇女十三大目标任务的具体举措,加强工作统筹,注重部门协同,做好谋划部署,为开展好关爱服务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和有力支持。

  2.抓好落地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实地走访,精准掌握家长儿童实际需求,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创新拓展方式载体,不断提升活动覆盖面,以科学有效的措施、扎实有力的行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切实让家长儿童受益。

  3.强化活动宣传。要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寒假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寒假关爱服务创新做法、特色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全国妇联办公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 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中国关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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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4〕2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月8日前向市局儿童福利科上报上个月孤儿基本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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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4〕5号)转发你们。各地要结合“两节”走访慰问等工作,加强对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的走访探视、摸底排查,新增和发生变动的儿童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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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儿童福利院: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民童〔20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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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民〔2022〕62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落实留守儿童“周末早餐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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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政办〔202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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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2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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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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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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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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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政办〔202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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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0〕6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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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政办〔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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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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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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