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的意义
关爱保护贫困留守儿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重点帮助贫困人口子女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关爱保护贫困留守儿童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社会经济持续发展、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贫困留守儿童一个都不掉队,用真心用真情做好贫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让每个贫困留守儿童自信、从容、有尊严地成长。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实施“真爱家园”计划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
(二)实施“红烛暖心”计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总工会、残联
(三)实施“爱心家长”计划
责任单位:市妇联、民政局
(四)实施“青春护雏”计划
推动“希望工程”“驾驶人爱心助学”“日行一善”等公益资金、暑期夏令营名额分配向贫困留守儿童倾斜。依托团属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结合“四点半课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课后学习辅导。组织心理咨询师、青年企业家、青年志愿者,与贫困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
责任单位:团市委
(五)实施“金盾护航”计划
深入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涉及贫困留守儿童不安定因素,有针对性加强安全教育、法治辅导,运用多种形式落实矛盾化解。建立健全贫困留守儿童受侵害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机制,依法追究失职父母和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贫困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解决无户籍贫困留守儿童落户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实施“法润童心”计划
搭建青少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便捷法律咨询。对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事项开通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受理、快速办理。组建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志愿律师团队,设立专业委员会,加强业务指导、服务质量监管,提高服务成效。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七)实施“成长助力”计划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八)实施“五老关爱”计划
责任单位:市关工委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主导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要将贫困留守儿童帮扶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以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市、县政府领导要带头示范,认真落实关爱贫困留守儿童“五个一”机制,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开展一次实地调研、组织一次座谈会、挂钩一所贫困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结对帮扶一名贫困留守儿童,切实用真心用真情做好贫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贫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对建档立卡、低保(含特困)、孤儿或残疾、烈士或优抚家庭贫困留守儿童,减免参加学校研学、综合实践等活动费用。继续开展捐资助学公益项目,倡导爱心企业和个人为贫困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帮扶。
(三)完善正向激励机制
市县两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贫困留守儿童关爱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强化落实,定期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并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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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困境儿童 共绘快乐暑期
为丰富困境(留守)儿童的暑期生活,三明市各级民政部门立足本地实际,深入实施“福蕾行动计划”“雏燕关爱”行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大力提升孩子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入户探访送关怀。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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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与青山慈善基金会来明开展“青山陪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调研
8月14日至15日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与青山慈善基金会来明开展“青山陪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调研。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彭华、市民政局局长邓秀广陪同。
调研组先后到泰宁县、沙县区实地入户走访在读大学成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学生,与他们亲切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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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孤儿保障标准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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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三明市启动“六一”系列关爱活动 “加码”关注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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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引领聚合力
聚焦留守(困境)儿童健康发展,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余世科解读三明市农村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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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民〔2024〕19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4〕2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月8日前向市局儿童福利科上报上个月孤儿基本生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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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四个举措”做好寒假期间困境(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为确保困境(留守)儿童平安快乐地度过寒假和春节假期,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采取“四个举措”做细做实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
加强全面摸排,开展暖心探访。在全市组织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为主题的2024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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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2024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4〕5号)转发你们。各地要结合“两节”走访慰问等工作,加强对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的走访探视、摸底排查,新增和发生变动的儿童信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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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儿童福利院: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闽民童〔20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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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干强本领 增效赋能伴童行——市民政局召开2023年全市儿童福利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议
10月25日,市民政局召开2023年全市儿童福利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议。会议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全市儿童福利工作者坚定服务困境儿童的初心和使命,对全市儿童福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儿童福利、未保中心工作人员及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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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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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政〔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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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有关问答
1.困境儿童指哪些儿童?
困境儿童主要包括:
(一)孤儿,即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二)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
(三)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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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6〕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广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家庭、政府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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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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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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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和政策问答
1.对于散居孤儿政府有发放生活费吗?如果有是怎么发?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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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概述
服务对象: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服务内容: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服务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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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民政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医保局、团委、妇联、残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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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市儿童福利院: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政策的通知》(闽民童〔20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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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不停步 服务暖童心 ——三明市积极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2023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积极保障辖区困难家庭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三明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探访关爱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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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落实留守儿童“周末早餐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民〔2022〕62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落实留守儿童“周末早餐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明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1日
落实留守儿童“周末早餐会”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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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开展“把爱带回家”农村留守(困境)儿童 寒假关爱服务活动
1月19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妇联、市检察院、市法院到沙县区南阳乡大基村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宣传慰问活动。此次活动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在寒假期间,通过“送法到家”,引导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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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明政办〔202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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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2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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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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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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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明政办〔2020〕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特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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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0〕6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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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六一”期间特殊儿童关爱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孤残儿童快乐成长,“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市民政局组织做好特殊儿童关爱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孤儿、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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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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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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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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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1日
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儿童关爱行动计划的通知》,为做好社会普遍关切的儿童关爱保护,提高儿童工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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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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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