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09 08:46 来源: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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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各单位,省特检院三明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市场领域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综〔2021〕158号,以下简称《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函〔202128 号)有关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予以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陈丁权书记任组长、范卫东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局特安科、网监科共同牵头,食品流通科、餐饮科、消保科、信用监管科等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特种设备、进口冷链食品、餐饮等领域安全监管,及时受理“12315”投诉举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对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当地景区、非景区景点分布情况,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重点摸排,建立管控清单;要在组织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专项联合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三个清单”,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检验检测机构要为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技术检查,及时报告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 

  四、严格报告制度。各有关科室、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报告,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同时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预防处置工作,对社会关注的舆情信息保持高度敏感,第一时间严防风险、部署应对,并持续跟踪反馈舆情进展。 

  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地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抽查,请结合电梯鼓式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和压力管道专项整治等工作按序时进度严格抓好落实,并指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 

  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17号) 

  2.《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加强景 

  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综〔2021〕158) 

  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景区和 

  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 

  办函〔202128 号)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9月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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