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12-0200-2021-00065
- 备注/文号: 明医保〔2021〕3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医联体(总院):
为推进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保药品目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全省医保药品目录统一编码工作方案,对医保药品目录编码进行规范。现将门诊特殊病种免费提供的药品医保编码及信息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我市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药物的有关政策,及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确保参保患者待遇不受影响。
附件:门诊特殊病种免费提供的基本药品信息汇总表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