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100-2021-00133
  • 备注/文号: 明政函〔2021〕37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挂靠部门和组成人员的批复
明政函〔2021〕37号
来源:市政府办 时间:2021-05-17 15:06

市教育局、民政局:

你局《关于调整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挂靠部门和组成人员的请示》(明教办20216)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从市教育局调整到市民政局,请市教育局、民政局按程序做好相关调整工作。调整后,请市民政局提出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的建议,报市政府审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15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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