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 “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明民〔2024〕4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闽民童〔2024〕7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并于8月20日前将总结性材料报送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
三明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
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宣传落实儿童福利法规政策,凝心聚力做好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民政部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
二、活动时间
集中开展时间:5月底至8月底。
持续开展时间:各市、县(区)自行组织
三、活动内容
举办“六个一”活动:
(一)举办一场主题活动启动仪式。省民政厅将于6月1日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网信办、省委文明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和省海峡出版发行集团等部门单位,在福州市举办“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解读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推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典型案例,开展儿童福利法规政策现场咨询等。各地要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相应启动仪式,推进“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点亮一组“六·一”公益宣传心灯。“六·一”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文明办、教育、城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单位,在标志性建筑、学校、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等场所的LED屏幕、光影显示设施,循环播放或者投放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宣传海报、宣传标语、公益宣传片等,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参与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浓厚氛围。(参考宣传标语见附件)
(三)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省民政厅将印发《儿童福利法规政策百问百答宣传手册》、发放儿童福利政策宣讲动画片给各地。各地要积极组织社工机构、儿童主任等力量,运用省民政厅下发宣传资料及自印宣传材料,深入村(居)、学校等宣讲儿童福利法规政策。要通过组织开展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教育宣传片、讲好党的故事等方式,对广大留守、困境儿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感悟祖国发展伟大成就、厚植家国情怀。要积极协调中央、省、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的典型做法,传播儿童关爱社会正能量。
(四)实施一系列探访关爱慰问行动。各地要围绕“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创新优化实施“福蕾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要组织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组织等,深入开展困难儿童探访关爱慰问活动,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特别是要动员引导心理健康辅导专家、社工师等专业力量,深入偏远山区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等专业服务。要重点走访面临生活困难、监护缺失、家庭变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儿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开设一批“福见书香·点亮梦想”读书角。省民政厅将联合海峡出版发行集团开展公益捐书活动,向留守、困境儿童捐赠图书,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精神食粮;在全省市、县(区)新华书店开设“福见书香·点亮梦想”读书角,为留守、困境儿童阅读求知、点亮梦想创造环境条件。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协调对接,狠抓工作落实。
(六)搭建一个“微心愿”供需对接平台。6月份,省民政厅将召开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供需对接会,邀请儿童关爱服务类社工组织、慈善机构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加,发布2024年全省各地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需求,链接社会关爱服务资源,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精准化帮扶服务。各地要在摸底留守、困境儿童“微心愿”等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办法,组织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做好留守、困境儿童帮扶服务衔接工作,确保每个儿童的“微心愿”都能顺利实现。
四、活动要求
(一)突出思想引领。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全过程,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留守、困境儿童的关怀,把思想道德教育和关爱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立德树人的方向,提升儿童精神素养,增进儿童自强自信,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责任,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发动相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
(三)优化形式内容。要综合运用网络、报纸、微信、APP、小程序、小视频、电子屏幕等资源平台和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深化宣传内容,强化宣传效果。要围绕留守、困境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需求,针对性设计相关活动让儿童及其家长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紧盯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中的“洼地”、“堵点”、薄弱环节等,结合当地实际和特色,拓展关爱服务方式,扩大关爱服务延伸触角,提升关爱服务实际成效。
各地在开展“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中,要加强相关情况资料的收集汇总,于8月30日前将总结性材料(包括通知、代表性图片和视频、活动开展台账、工作总结、典型案例等),报送省厅儿童福利处。
联系人:连峰,电话(传真):0591-87676201,邮箱:eehee@126.com。
附件:宣传标语(参考)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宣传标语(参考)
1.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
2.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用心守护成长。
3.关爱保护留守、困境儿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携手同行,呵护留守、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5.关心爱护留守、困境儿童成长,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6.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我们在行动。
7.让留守、困境儿童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
8.共享美好生活,留守、困境儿童一个都不能少。
9.情暖留守、困境儿童,爱连你我他。
10.用情用心用力,关心爱护留守、困境儿童。
11.用爱与关怀,温暖留守、困境儿童的心灵。

-
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 “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明民〔2024〕47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闽民童〔2024〕7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2024年“六·一”儿童关爱服务主题...
-
三明市民政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决定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
-
我市有效保障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等享受公平优质教育
8月20日,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上,我市作为7个典型发言的省市之一,作了题为《突出“四个聚焦”,让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同等享受公平优质教育》典型发言,得到了大会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市立足当地实际,以合力形成、要素保...
-
市民政局“四个举措”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境(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一是加强全面摸排,开展暖心探访。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暖冬关爱”专项行动,重点了解掌握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本地区困境(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生活状况、健康情况、心理关爱情况和面临困难问题等,并建立工作台账。针对儿童的实际困难、特别是生活方面的困难,明...
-
清流县向留守儿童开展“消防安全 从我做起”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在全国第32个消防宣传日来临之际,为了增强留守、困境儿童对火灾危害的认识,提升孩子们在突发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11月9日,清流县泽惠社工事务所联合里田乡消防所、里田派出所在里田中心小学开展“消防安全 从我做起”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
-
三明市民政部门“四个聚焦”深化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
为全面贯彻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三明市民政部门围绕“四个聚焦”,聚焦困难需求、安全守护、保障落实、精准关爱,开展走访排查、教育引导、政策宣传等一系列暑期关爱活动,有效提升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
-
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
民发〔2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儿工委办...
-
三明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童〔2020〕6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
-
关于印发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闽民童〔2021〕32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示范点创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童“雏燕”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开展贫困留守儿...
-
三明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儿工委办、团委、妇联、残联:
为提高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水平,根据《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政〔2016〕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容易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闽政〔2016〕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
-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已经2018年10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唐登杰
2018年10月23日
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