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地方立法十周年综述

日期:2025-09-22 08:51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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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于历史长河不过一瞬;于法治进程,却足以垒石成山。2015年,三明获批地方立法权,“以良法促善治”的崭新篇章由此翻开。

  十年间,三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这方水土的资源禀赋与发展挑战,紧扣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法原则,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用13部特色法规架设起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

  从推窗见绿的幸福生活到闽江流域的协同护水,从古城遗址的抢救保护到水稻制种的丰产增收……这段立法路,有向下扎根的韧劲,更有向上生长的蓬勃。

  民生为本:法条精织幸福网

  民心所指,立法所向。地方立法如何回应民生期待?三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从“小切口”出发,立“接地气”的法规。

  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没有急于铺设“大框架”,而是先沉下身子扎根本土。作为全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发源地,文明,是镌刻在这座城市骨子里的基因,也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期盼。于是,首部实体法的选择对准市容环境领域。

  筹备伊始,市人大常委会便建立起架构清晰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人大为主导、政府为依托、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立法模式,带着目标深入街巷社区,直面群众反映最强烈、城市管理最棘手的“老大难”问题,确保法规刀刃所向,直指顽疾核心。

  2016年12月,三明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出台。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列入文明建设考评体系,“门前三包”经验提升到法治层面……《条例》生效,为城市面貌按下“刷新键”,也让百姓第一次感受到地方性法规带来的切实效益——市容市貌更加有序整洁,街巷垃圾死角更少了,商户经营更规范,路面通行更顺畅。

  一系列看得见的改变,不仅点燃了市民对环境卫生法治保障的期待,更让市人大常委会摸到了立法的民生脉搏。一场覆盖更广、落点更细的立法“接力赛”就此鸣枪起跑……

  文明有了硬标尺。2020年,《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围绕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等九方面社会热点问题,把文明行为细化为可操作、可监督的具体条款,推动文明建设从“道德引领”迈入“德法共治”阶段。

  养犬有了硬规矩。2023年,全省首部养犬管理领域设区市地方性法规《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落地,从厘清相关部门养犬管理职责、开展养犬登记、设定养犬行为规范、规范犬只收容救助、明确违法养犬法律责任等环节入手,城市养犬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成为全社会共识。

  雨水畅流不添堵。2024年,《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法规直击山地河谷型地形和旧城改造痛点,对规划源头、项目前期设计、施工及监督等全过程环节作出具体规定,把“小雨不湿鞋、大雨不内涝”的期盼从规划蓝图一步步转变为身边实景。

  在三明,一法一规,皆以民声为尺;一章一条,均为幸福加码。近年来,全市先后建立17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依托“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微信公众号、三明人大网站构建“线上+线下”的广泛民意征集网络,更多“接地气”的诉求和“原汁原味”的声音得以直达立法机关。

  绿色为底:法治守护山水韵

  卫星图上绵延的苍翠,监测站里跳动的水质数据,无声印证着三明的生态家底。守护好这片得天独厚的山水,需要与时俱进的法治智慧。

  漫步三明街头,推窗见绿、出门入园已成市民日常。这份触手可及的生态福利,并非一蹴而就。

  曾几何时,钢筋水泥的扩张让城市绿意步步退守,道路两旁消失的绿荫令人揪心叹息。面对城市成长中的“绿色考题”,2019年7月,《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应运而生。《条例》严控新旧城区不同区域绿地率标准,打通绿化工程监管堵点,进一步明确绿地使用规范,致力打造有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截至2024年,三明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40.4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0.22平方米。满城流淌的盎然绿意,为发展构筑起坚实的生态屏障。

  碧水流淌处,法治的守护同样坚实。关乎数十万市民生命之源的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推动下迎来量身定制的“法治铠甲”——《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用禁止制笋废水直排的刚性约束锁住污染源头,通过引领绿色转型疏通产业路径,让水源地百姓从“靠水吃水”走向“护水富水”,在守护源头活水与保障村民生计间寻得最优解。

  从水库的“点”到江河的“线”,法治守护的经纬持续延展。2022年9月,《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获批通过,与福州、泉州、南平等六地同步启动流域共治,协同护航福建的母亲河。

  凡生态所系,皆法网所覆。十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将关切的目光投向每一处生态敏感带。

  针对日益凸显的扬尘污染问题,出台《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小切口”立法聚焦建筑施工、道路运输、装饰装修等扬尘源头,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多方共治、损害担责”原则,细化企业防治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扩大扬尘污染防治覆盖面,以“最严格”立法强化执法力度,有效守护“三明蓝”。

  面对环城山体地质灾害隐患多的情况,实地排查200多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出台《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创新设立分级保护制度,根据问题导向设置禁止行为,进一步明确修复治理责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保护体系,实现“山城共生”的生态平衡。

  特色为要:法植沃土育新芽

  立法若植沃土,既能滋养文化根脉,亦可催生产业新芽。

  漫步今日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但见绿意葱茏,游人如织,远古人类的生活印记与现代化展示设施相映成趣,研学少年的笑声在20万年前的岩壁间回荡,沉睡的历史在此“活”了起来。

  这幅图景,让人很难想象它曾面临着“想护却无力”的困境: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经济项目建设对遗址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存在潜在影响,缺乏法律支撑难监管;旧的管理规定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层级效力低,已不能适应遗址保护需要……破局,刻不容缓。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将问题清单带到遗址现场中,把调研桌摆到干部群众间,先后3次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组织专家论证会,共召开10余场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审议论证147条意见。经过30余次反复打磨,《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在2017年9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这是三明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也为这座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开启了法治护航的征程。

  万寿岩的文化根脉在法规保障下站稳脚跟,在100多公里外的泰宁县,“法治护城”的故事也即将走进烟火日常。

  今年5月,《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正式出台,这部为千年古县量身打造的地方性法规,涵盖历史城区风貌保护、传承利用、业态规范等诸多细节,让这片古城既守得住古韵,又添得了活力。

  一城之美,历史文韵是底,特色产业为光,交相辉映方成名片。

  连续7年稳居全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第一大市的三明,水稻制种产业无疑是其极具分量的“金色芯片”:它是撑起地方经济的支柱,更牵动着数万农户的生产。

  2024年1月1日,全国首部水稻制种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重点围绕生产基地建设、生产行为规范及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以立法破除制种产业发展瓶颈。

  “法规盯着,种得踏实!”有了托底,企业敢投钱扩规模,农户能安心搞生产,田地里的稻穗结得更实了。

  十年立法路,步步皆有力。一个个首部、一项项创新,把“山、水、城、人”写进条文,也将“民生、绿色、特色”刻入发展肌理。过往已成序章,未来正待挥毫,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法治为笔、民心为墨,续写更加精准、更富温度的立法新篇章。(梁梦婷 通讯员 吴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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