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多措并举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两新工作资金兑付取得新实效

日期:2025-07-21 12:29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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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经过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和货运、公交等运输企业共同努力,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已完成审核拨付1297.4万元(30辆新能源公交车及46台套动力电池拨付498万元、101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799.4万元),资金拨付率90%。在省级层面,我市拨付资金量在全省各地市交通运输部门排名第1位(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排名第1位,老旧营运货车更新排名第2位);在市级层面,交通运输部门资金拨付率在市直部门排名第1位,拨付资金量排名第2位。以上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

   一是精准摸排需求。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专人深入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和经营者开展政策宣传,帮助企业吃透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加快车辆更新并摸清全市更新底数,建立工作动态台账。经过摸排,全市符合更新要求的老旧营运货车430辆、公交车101辆、动力电池51台套,可申请补贴资金3540.3万元。已申请三批次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国债专项补贴资金3424.3万元,已到位资金1447万元。

   二是勇于担当作为。今年年初,在省级配套实施细则未正式印发的情况下,结合我市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主体均为市属国有企业的有利条件,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主动作为,及时对接市财政部门并征得同意,在全省交通运输部门中,率先建立资金预拨制度,按审核资金70%进行预拨,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有效缓解相关企业的资金筹措压力。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一方面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两新”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同时建立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工作周调度制度,由主要领导牵头协调解决各层级在资金申报、审核和兑付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快速落实;另一方面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均指定专人负责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核并不断优化受理审核的工作流程,实现“申请材料一次受理、市县同步审核”的目标,加快审核进度,促进资金快速兑付至相关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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