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春节期间商户适度外摆经营活动措施

日期:2025-01-24 09:00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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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城管局出台2025年春节期间促消费惠民生措施,在确保交通安全、出行顺畅、生活不受扰及市容整洁的基础上,有序引导商户适度开展外摆经营活动,着力促消费、惠民生。

  开放流动摊点经营。合理确定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流动摊点在临时疏导区开展全天候规范经营。未纳入临时疏导区的流动摊贩可在城市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限时、定点经营。

  开放沿街商店出店经营。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店经营范围,允许沿街商家适当出店经营。

  开放临时年货摊点审批。商户根据需要可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在主次干道等人流集中区域设置临时年货摊点,相关费用予以免除。

  开放商圈周边及广场举办活动。大型商场、超市经申请可利用店外自有区域或公共广场开展室外促销活动,设置促销活动广告牌、拱门等,展示、摆放促销物品。

  鼓励商户进物业小区开展营销活动。鼓励商户在住宅小区开放公共空间举办展销、游园等节日活动,营造春节氛围。鼓励相关营销活动场地费予以免除。

  同时,为加强全年城市管理领域促消费惠民生工作,正确处理“繁荣与市容”“烟火与文明”“便民与扰民”“服务与执法”的关系,制定了《关于做好城市管理领域促消费、惠民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商户责任与义务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在符合条件的路段,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主体可在属地政府的统筹下开展适度外摆经营,鼓励利用部分公共街区和已完善用地手续的闲置地块开设特色夜市及设置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保障市民生活便利和商户经营权益,实现城市活力和秩序的良好平衡。(徐尔文 通讯员 曾嘉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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