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日期:2023-04-03 09:03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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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于3月3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城市养犬群体不断扩大,因不规范养犬行为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公众对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城市养犬管理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将《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并且主动作为,在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次自主起草法规草案;不断丰富开门立法形式,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先后4次面向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公开征求意见,通过走进社区、邀请座谈等方式召开面向养犬、爱犬群体的座谈会,充分了解各方诉求、凝聚各方共识、平衡各方利益,使《条例》符合民情民意;反复进行调研论证,组织赴各县(市、区)以及相关立法和管理较好地区进行调研和学习考察,突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务实管用。

  《条例》共六章三十一条,从管理职责、养犬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留检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条例》实施后,将为我市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刘莉婷 通讯员 吴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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