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梅列大队申请项目作废的公告
梅列区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轻微火灾登记超时办理期限补录项目的请示》(梅消〔2021〕6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执法项目信息作废管理暂行规定》(闽公消〔2018〕94号),经支队核查,领导审批和外网公示,同意你单位对1、垃圾堆(项目编号:35006201H202100020);2、路边草地(项目编号:35006201H202100021);3、梅列万达广场路灯旁边木头(项目编号:35006201H202100022);的项目作废申请。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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