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将乐大队申请项目作废的公告
将乐县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轻微火灾登记超时办理期限补录项目的请示》(将消〔2021〕19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执法项目信息作废管理暂行规定》(闽公消〔2018〕94号),经支队核查,领导审批和外网公示,同意你单位对1、将乐县北郊工业园路边杂草着火(项目编号:35006207H202100017);2、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店铺厨房煤气罐着火(项目编号:35006207H202100018);3、将乐县古镛镇老党校门口(项目编号:35006207H202100019);4、将乐县古镛镇玉华东苑2号楼垃圾着火(项目编号:35006207H202100020);的项目作废申请。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