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尤溪大队申请项目作废的公告
尤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作废福州泓春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监督检查项目的请示》(尤消〔2021〕6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执法项目信息作废管理暂行规定》(闽公消〔2018〕94号),经支队核查,领导审批和外网公示,同意你单位对福州泓春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监督检查(项目编号:35006206J202100080)的项目作废申请。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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