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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区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作废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记录项目的请示》(梅消〔2020〕46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执法项目信息作废管理暂行规定》(闽公消〔2018〕94号),经支队核查,领导审批和外网公示,同意你单位对举报投诉案件录入监督业务系统时内容填写错误,(项目编号:35006201J202000646)的项目作废申请。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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