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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20〕6号)文件及9月28日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有关精神,支队将推行告知承诺制预约上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根据2020年6月30日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消〔2020〕159号)精神,自2020年7月6日起在三明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再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目前,我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已实现全程网办,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在线申报及查询办理结果:1、登录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s://xfwsfw.119.gov.cn)进行登记申报;2、在“e三明”手机app注册登录,进入网办大厅在线办理;3、在“闽政通”手机app注册登录,进入部门服务设区市在线办理;4、登录微信公众号“福建消防”,选择在线办事公聚场所告知承诺在线办理。为进一步加强审批流程系统集成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效能,支队自即日起推行告知承诺制预约上门服务,拟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制的单位、场所,需要上门指导办理告知承诺事项的,可拨打支队24小时服务电话0598-8223825进行预约,消防救援部门将根据预约时间、地点,即时派员上门指导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真正落实“一趟不用跑”。
特此公告。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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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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