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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你大队《关于作废重复录入福建新恒基股份投资有限公司消防产品检查项目的请示》(泰消〔2020〕17号)已收悉。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执法项目信息作废管理暂行规定》(闽公消〔2018〕94号),经支队核查,领导审批和外网公示,同意你单位对重复录入的福建新恒基股份投资有限公司消防产品检查项目(项目编号:35006208P202000082)的作废申请。
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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