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台胞来闽入境采取便捷措施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应广大台胞需要,为进一步促进闽台两地人员交流交往,便利在闽台胞台企正常的生产生活,4月29日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公告,将于5月10日零时起实施台胞来闽入境检疫便捷通道措施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急需来闽工作或开展重要商务、重要交流活动,并通过福建对台海空客运直航口岸来闽(目前为厦门机场口岸)的台胞,实施“2天集中医学观察+19天闭环管理”的便捷措施,闭环管理期间实施“住宿地—单位—住宿地”两点一线边观察、边工作。
二、符合条件的台胞,由其在闽工作(邀请)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向当地台港澳部门提交《台胞便捷通道申请表》《台胞个人健康承诺书》《工作单位监管承诺书》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台胞任职证明或邀请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材料进行申请(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台港澳办申请)。
三、申请获批后,台胞在入境审核时,还需提供入境前28天无台湾、澳门地区以外旅居史有效证明材料,台湾权威医疗机构出具的入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证明等核验材料。
四、2天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
五、在金门、马祖连续居住满28天以上的金门、马祖籍居民,通过福建对台“小三通”客运直航口岸来闽,视同为大陆低风险地区入(返)闽人员进行管理,无需隔离。
六、对刻意隐瞒、虚报境外旅居史,拒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或治疗,或不遵守闭环管理有关规定,或是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详细情况可登录省台港澳办官方网站(www.fjtb.gov.cn)查询。(记者 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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