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日期:2018-03-29 15:25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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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2018年3月     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明日报》、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了《三明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一、年报披露总体概况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闽建办金函〔2018〕2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披露了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总结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改善服务模式,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所作出的努力。

  二、业务发展形势较好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平稳增长。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金额保持平稳增长。全年缴存职工21.57万人(新开户3.94万人,净增0.83万人),缴存额31.4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0%和12.35%。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所增加。2017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9.29万笔,提取金额23.0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86%和17.56%。当年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达到73.06%,比上年同期增加3.24个百分点。

  (三)个人住房贷款略有下降。2017年,我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76笔27.32亿元(含公转商贷款),同比分别下降4.49%、1.09%。全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6931笔23.9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5.95%、13.23%;公转商贷款945笔3.35亿元。贷款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

  三、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一)2017年业务收支“有增有减”,增值收益“正常增长”。

  1、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34347.11万元,比增15.94%。由于资金紧张,存量资金减少,2017年存款利息收入829.63万元,比减34.57%;随着贷款发放额增加,2017年委贷利息收入33507.91万元,比增18.19%。

  2、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22580.53万元,比增13.51%。随着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稳定发展,2017年银行手续费支出1732.87万元,比增9.84%;随着外部融资规模增加及贴息贷款业务的开展,融资利息和贴息等财务费用支出7925.68万元,比增61.17%。

  3、增值收益11766.58万元,比增20.90%。增值收益率1.36%,比上年增加0.11个百分点。

  (二)增值收益仍按现行政策规定进行分配。

  1、由于受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占贷款余额上限4%限制,2017年按贷款余额0.44%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681.89万元,比减32.81%。

  2、根据市财政局2017年度预算安排,计提中心管理费用1700万元(其中省财政体制集中资金380万元),比增43.59%。而实际支出为1259.71万元,比减2.6%,基本保持在一个正常水平。

  3、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84.69万元,比增240.73%;累计提取51568.73万元,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2017年增值收益分配三项比例(%)构成为40:14:46,与2016年72:12:16的分配构成比较,廉租房建设资金的计提比重明显增加,有效发挥制度的特殊性住房保障作用,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效益。

  四、资产风险控制良好

  截至2017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33‰,比2016年底降低0.06个千分点,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29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比例为0.83%,未出现过使用个贷风险准备金核销逾期贷款的情况。

  五、充分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一)有力支持职工购建住房。2017年,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14.5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7.32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23.97亿元,公转商贷款3.35亿元),带动职工购建房97.40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贷款带动86.63万平方米,公转商贷款带动10.77万平方米),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57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节约7.51亿元,公转商贷款节约1.06亿元),年末住房公积金贷款占个人住房贷款市场比例达28.48%。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和高收入群体分别占比99.75%、0.25%,有力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有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2017年底,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16亿元,为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提供重要资金来源。

  六、提升服务便民利民

  (一)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改革。借鉴“衢州经验”,让职工“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率先在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上推行“一窗办结”模式,改变了职工在公积金中心柜台—银行网点往返的历史。

  (二)推行周末无休服务。2017年,我中心各县(市)管理部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要求推出周末无休便民服务。目前市区、永安、沙县、宁化、大田、将乐等6个管理部实行周末无休工作机制,明溪、清流、建宁、泰宁等4个管理部实行周末预约机制。

  (三)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真正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简化了办理手续,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往返奔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极大地方便职工。2017年,我市共为528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四)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柜台服务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积极拓展服务渠道,逐步实现了以中心网站、12329热线服务、自助查询服务为基础渠道,以微信公众号和12329短信服务为重点拓展渠道的综合服务平台。

  (五)简化办事手续。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9.29万人次中,共有4.09万职工通过逐年冲还贷(还月供和还本金)一次性办结业务,实现了足不出户提取住房公积金,5.2万职工享受到了零表格零公章简化手续带来的便利。

  七、资金供需矛盾有所缓解

  2017年,我市职工购房贷款需求持续旺盛,资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化解资金供需矛盾,我市通过对外融资、开办公转商贷款等措施扩大贷款资金来源,同时根据省住建厅文件要求,部分调整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减少部分贷款需求,资金供需矛盾有所缓解。

  对外融资2017年,当年融资额13.20亿元,当年归还9.36亿元。2017年末,融资总额34.40亿元,融资余额18.07亿元。对外融资为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起到较大作用。

  开办公转商贷款。公转商贷款是指在资金流动性不足时,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2017年8月起我市实行公转商贷款,至2017年末共发放公转商贷款945笔3.35亿元,为化解资金供需矛盾起到一定作用。

  部分调整贷款政策。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通知》(闽建金〔201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于2017年7月6日对部分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调整为45万元、单职工调整为30万元;暂停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通过政策调整,减少了部分贷款需求,有利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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