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的申报主体为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亿元的工业企业,重点围绕传统产业痛点短板实施“智改数转”,聚焦人工智能在工业制造各领域各环节应用、典型场景拓展提升显著、全过程全周期全场景数字化等方向,在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方面具有比较先进的创新应用,取得较好的实际效果,投入产出比合理,对行业具有较好的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每年由省工信厅组织申报,经过各县汇总,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现场核验,通过后上报,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在线评审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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