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健康为中心!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新型卫生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询问(三)
10月28日下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我市以健康为中心的新型卫生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两个半小时的询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先后提出问题22个,涵盖健康管护组织建设、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14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直面问题,有针对、有重点地作出了回答。
(按问答先后为序)
关于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增量问题
邱德立(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请问:在推进医防协同融合中,人社部门如何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的增量?
吴成城(市人社局局长):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将部分专业公共卫生单位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畴的若干意见》(明医改组〔2017〕9号)和《关于开展市属专科医院院长绩效考核的通知》(明医改组〔2018〕7号)等文件精神,市医改领导小组组织抽调有关专家,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电话随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属专科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市卫健委根据考核结果测算市属专科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经市医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财政局进行核准。
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问题
于卫闽(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请问:我市推进和实施的情况如何?
徐志銮(市医保局局长):在持续深化医疗保障体系改革过程中,我市在改革初期2012年,就已经建立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2016年起将中药饮片纳入门诊报销范围,2018年再度释放医改红利,降低了门诊报销起付线。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一个年度普通门诊费用1000元以下由个人自付,1000—3000元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标准支付:一级医院按90%支付,二级及以上医院按70%支付。
改革个人账户方面,我市也是比较早就进行了探索,第一步,自2017年1月起便按2016年的定额划拨个人账户。第二步,就是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在全国范围公开征求意见,采取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金额不划入个人账户的办法。第三步,待条件成熟时取消个人账户,通过实行门诊统筹报销、提高职工门诊、住院报销比例等方式满足参保人员健康医疗需求。
同时,我们也不断扩大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在可用于支付医院就医个人自付费用和药店购药费用的基础上,已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刷卡结算、在定点机构支付健康体检费用、用于本人及直系亲属购买商业补充健康保险、建立家庭共济账户、支付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费用、缴纳职工医疗互助金等,盘活个人账户资金使用,促进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健康保障,避免浪费。
关于婚检问题
廖丽青(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婚检是避免遗传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传播的重要预防措施,近几年全市婚检率呈断崖式下跌,2014年婚检率为95.43%,到2019年降到16.81%,而2019年全市婚检疾病检出率为33.1%,较2014年上升18.9个百分点,出生缺陷发生率达35.69‰,较2014年上升23.97个千分点。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关于我市妇幼健康服务和今年的妇女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都建议借鉴厦门市做法,将婚检、优检和结婚登记三项业务集中一个场所,实行“一个场所办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为适龄青年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提供最大方便,从而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但该项工作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请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如何采取措施尽快扭转这一状况,提高全市婚检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曾永生(市民政局局长):一是合理设计结婚登记流程。在办理结婚登记前,预先向当事人发放婚检宣传单。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告知婚检流程和重要性。二是营造浓厚婚检宣传氛围。利用婚姻登记场所宣传栏和宣传角、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科学婚检、优生优育等内容。三是加强部门间协作合力。强化与卫健部门配合,开展婚姻卫生保健宣传日部门联合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婚姻登记数据,实现婚姻登记部分信息共享。四是加大婚姻家庭辅导力度。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继续依托市婚姻登记中心推动“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深入社区、机关、企业等开展婚姻家庭公益讲座,引导群众自愿接受婚前卫生指导和医学检查。
林光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婚前医学检查作为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对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我市一般婚前医学检查疾病检出率为13%-15%,2019年达33.1%。婚前医学检查检出的疾病除遗传性疾病以外,传染性疾病等基本可以通过治疗获得痊愈。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依靠民政婚姻登记窗口,协助宣传、动员和引导即将结婚的青年男女在结婚生育前接受婚前医学检查;二是在市民政婚姻登记窗口旁边加设婚检孕检咨询窗口,实施宣传引导,实现工作交融,促进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的有效提升;三是多部门配合,多渠道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自觉自愿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关于转外就医问题
黄月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调研了解到,有一些群众反映患者转外就医存在一定困难,存在应转而未转情况,耽误患者及时治疗。
请问:这种现象普遍吗?如何真正加以改进?
肖世宣(市卫健委主任):群众反映的转外就医困难的现象可能存在,从对住院患者总死亡率、新生儿患者住院总死亡率、手术患者住院总死亡率、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急危重症病人抢救成功率等指标稳中向好情况来看,这不是普遍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依托市第一医院建成市、县两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高危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二是提升专科服务水平。通过与北京、上海、广州等高水平医院建立协作关系,逐步建成消化内科、泌尿外科、妇科、心血管内科、康复科、睡眠医学科等6个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推动全市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共同提高。
三是增强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在每个县级综合医院建成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诊断、病理检验、远程会诊中心,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四是严格转院指征。进一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转院指征,对医疗机构现有技术水平无法诊治的病例,第一时间做到“应转尽转”。
徐志銮(市医保局局长):三明作为山区城市,医技水平的发展受到限制,本地居民转外就医的需求也比较高。目前的规定是对经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和自行转院的设置了不同的医保报销比例。自行转到外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低于统筹区内就医的,也低于经过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下一步,我们将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转外就医的报销比例。
关于医护队伍建设问题
陈沈慧(市人大代表):调研中发现,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医护队伍建设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即基层医疗机构留有编制,想招聘相对高层次的人才,但现实情况是高层次人才又招不到,造成一方面人才短缺,另一方面空编严重的矛盾现象。
请问:编办和卫健对解决这一问题有什么对策办法?
余迭荣(市编办主任):全力保障卫健部门用编需求。
肖世宣(市卫健委主任): 一方面,做好现有人才培养措施:实行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人员差别化评审政策,主要弱化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要求,突出与基层相适应的专业理论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2016年来我市共有278取得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围绕闽西北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依托世行贷款设立人才培养专项基金,实施医院院长培训计划、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优秀青年医师培养计划。目前,已确定一期目标培养计划名单(2019—2021年),其中优秀学科带头人51名、优秀青年医师79名;实施基本财力保障县级医院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和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大专学历医学人才。2010年以来,共培养定向生本科326人,大专621人;统筹优化岗位职数结构比例,以县总医院为单位,统筹核定县、乡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二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分别提高到20%和15%;依托省人社厅在我市实施的医疗精准帮扶项目,以清流县为试点,组织我市医师与北京专家名医结对子,实施“师带徒”医疗精准帮扶。
另一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出台配套人才柔性引进政策,柔性引进专家名医来明建立“专家工作室”,给予专家名医“师带徒”补助,带动本土化人才培养;加大高学历人才引进力度,鼓励各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走出去,参加各类医学院校校园招聘,加强人才政策宣传,引进一批高学历人才;持续做好本土化医学生培养,落实定向医学生学费,主动关心下基层服务定向生的成长,以降低定向生违约率;积极争取省上支持,引导鼓励有意愿的高中生报考定向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考生。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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