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小型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明建审改〔2020〕2号
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0〕34号),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小型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小型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文件及解读
明建审改〔2020〕2号
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三明市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20〕34号),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小型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小型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三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