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证照分离有措施 部门联合“双告知”

日期:2022-11-17 10:43 来源: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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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三明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主动对接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共数据汇集共享平台主管部门,积极申请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双告知”数据,及时掌握涉企经营许可相关数据,为我局后续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已将数据接收保管到我局专用服务器,该项工作我局在全省各地市交通运输局中走在前列。

  所谓“双告知”是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工作人员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将在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企业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将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 

  “双告知”工作是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确保“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推动“双告知”工作,畅通与市场监管、大数据部门的信息沟通,对“告知”企业相关情况进行筛查、跟踪、反馈。积极推动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双告知”信息,核实比对相关经营单位依法办理交通运输领域经营许可的情况。对不具备许可资质的,及时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信息,提示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取得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未办理经营许可的,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交通运输领域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查处,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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