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四项措施确保综合窗口“一窗”受理落实

日期:2022-11-16 16:08 来源: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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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推进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进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水平,今年,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启用试运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三明市水利局、三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分设的3个办事窗口144项审批业务全部纳入到综合窗口,实行“前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的“受审分离”新模式,让“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

  一是明确办理程序。各入驻窗口单位将业务受理权委托给相应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各入驻单位在后台负责审查材料内容,在承诺时限内以最快速度作出审批决定,出具审批结果并反馈至相应综合窗口。

  二是明确受审权责。因事项梳理、受理标准、材料样本、审查要点等不完善而导致综合窗口错误受理,由入驻单位承担责任。因综合窗口没有按照部门单位提供的标准进行受理,由窗口前台人员承担责任。

  三是明确受理标准。入驻部门单位结合“五级十五同”,按最简化要求,梳理形成办事事项受理标准、材料格式化样本及业务咨询知识库,并就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备注,便于综合窗口提高审查效率、准确率和接件答疑。

  四是明确流转规程。综合窗口在受理中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窗口无否决权”制度;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受理,将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在网上审批系统进行登记,并将纸质材料及时转交相应部门签收,电子材料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实时传送给相应部门签收,再由部门后台审批人员作出审查审批决定,并按规定及时生成电子证照;对即办件须当场办结的或收件受理过程中有疑问的,可提请后台相应部门单位审批人员到前台现场指导收件,指导收件设三个月过渡期。办理结果由受理窗口负责出件或由审批部门单位通过邮递送达申请人。

  为确保“一窗受理”高效运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工改牵头单位,进一步梳理优化三明市交通工程类项目审批流程图。同时,健全完善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窗受理”相配套的办事指南、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预约及延时服务、限时办结、咨询服务等一揽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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