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市直部门招商引资考评有关工作的函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度三明市“五比五晒”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方案〉的通知》(明委〔2020〕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招商引资分值考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综合经济管理、服务和监管部门(42个):包括市政府办、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审计局、国资委、体育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人防办、医保局、城管局、金融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地震局、城联社、供销社;市税务局、无线电管理局、三明海关、气象局、邮政管理局、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二)党群机构、组织协调和司法部门(34个):包括市委办(含改革办)、组织部、宣传部(含市委通联站、讲师团)、统战部(含侨联、台联、中华职教社)、政法委、网信办、编办、台港澳办、市直党工委、老干部局、文明办,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工商联、社科联、文联、残联、贸促会、红十字会、计生协会,市委党校、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档案馆,消防支队、森林消防支队。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核市直各部门当年招商引进在三明市区或市级管理园区投资兴建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或跨区域建设项目)情况;或引进在市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项目情况。农业二产项目参照工业项目考核,农业三产项目参照服务业项目考核。总分值10分。
三、评分标准
(一)工业项目:每个工业项目当年完成公司工商注册得1分,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缴纳保证金得1分,完成土地出让手续得2分,项目落地开工建设的得2分,项目当年产生的税收(含项目施工单位上缴地方的增值税等)达到15万元及以上得2分,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得4分,该项目最后得分为上述各项得分之和。
(二)服务业项目:每个服务业项目完成公司注册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公司开始营业并产生营收的得2分,公司当年产生的税收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达到20万元及以上的得5分,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得7分,该项目最后得分为上述各项得分之和。
属于引资单位上年度的招商引资项目,其中工业项目2020年税收累计达3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项目2020年税收累计达100万元及以上,该项也可得满分。对引进项目为外资项目的(含2020年以前备案外资项目),实际利用外资500万美元(以市外管局确认的到资为准)及以上的,可得满分。对引进总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在三明市区或市级管理园区落户的,只要当年完成公司注册且已交付土地款的得满分,若项目当年开工的,可另获得奖励分5分。
四、项目界定
(一)招商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实际利用境内外资金(不含中央、省、市各种拨款、周转金、国债资金、补助款等),在三明投资兴办各类企业。
(二)招商引资项目必须是2020年度新引进注册登记或增资项目,必须到项目审批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登记等手续。属于引资单位上年度的招商引资项目需2019年度向市商务局报备登记。
(三)属于基础设施建设、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国有资产转让或拍卖、政府性(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社会各界捐资及原有企业技改提升等项目不作为招商引资确认项目。
五、项目备案
项目自工商注册落地开始,引资申报单位应持项目公司营业执照、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填写《招商引资项目备案表》(附件1),经各方签字、盖章认定后,到市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作为招商引资单位确认依据。一个项目上只能认定一个引资单位,市直单位的招商项目不得与县(市、区)的招商项目重复。
六、考核得分
(一)对新引进工业项目,当年项目完成公司注册、签订投资合同协议缴纳保证金、完成土地出让(或购置租赁厂房)手续、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当年产生税收等可得分环节,引资申报单位应持(营业执照、投资合同、保证金缴纳凭证、土地出让价款支付凭证、开工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市商务局,作为年终考核得分确认依据。
(二)对新引进服务业项目,当年项目完成公司注册、公司开始营业并产生营收、当年产生税收等可得分环节,引资申报单位应持(营业执照、房租水电费和人员工资支出凭证、营收证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市商务局,作为年终考核得分确认依据。
(三)一个单位可以引资多个项目,必须要有达到税收得分阶段的项目,各个项目得分可累加,引资单位最后得分,等于多个引进项目得分之和,最多不超过10分;不得通过多个完成注册登记项目累加得分。
七、其他事项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月底前将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报送市商务局,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将招商引资考评有关备案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汇总。
(二)当年引进的项目出现撤销或者减资的,引进单位应据实上报,并在年终材料报送中予以说明和扣减。市商务局将定期对项目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适时开展现场检查,若发现夸大项目总投资,虚报项目进度或存在将上年度项目作为当年新增项目上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年终计分进行核减,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人:乐泽怿,联系电话:8271036、8234096,邮箱:smsswjzsk@163.com,地址:梅列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5楼。
附件:1.招商引资项目备案表
2.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
三明市商务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
招商引资项目备案表
项目引进单位 |
|
○综合经济管理、服务和监管部门 |
|||||||||
○党群机构、组织协调和司法部门 |
|||||||||||
经办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引进项目名称 (新注册公司名称) |
|
项目类别 |
○工业项目 |
||||||||
○服务业项目 |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
注册资金(万元) |
|
注册日期 |
|
||||||
项目落户地址 (企业注册地址) |
|
||||||||||
投资方基本情况(名称、投资来源国别/地区、主要业务、规模、行业地位等) |
|
||||||||||
投资方 对接负责人 |
|
职务 |
|
电话 |
|
||||||
项目基本情况(拟投资建设内容、主要产品或服务、规模等) |
|
||||||||||
对接洽谈情况 (说明引资单位促成投资项目落地有关情况) |
|
||||||||||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投资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级管理园区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工业类)项目进展情况 |
自评得分 |
||||||
工商登记注册 |
签订投资合同协议 缴纳保证金情况 |
完成土地出让手续 (或购置租赁厂房)情况 |
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情况 |
产生税收情况 |
||||
|
|
|
|
|
|
|
||
项目名称 |
(服务业类)项目进展情况 |
自评得分 |
||||||
工商登记注册 |
公司营业及营收情况 |
产生税收情况 |
||||||
|
|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