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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

      为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充分发挥工资保证金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关键作用,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优化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141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制度监管、便利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我局现正式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监管端),具体通知如下:   一、平台对接及技术支撑   为提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办理效率,实现“一趟不用跑”目标,凡经我市备案的经办机构应尽快完成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以提供线上工资保证金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撑由三明市保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联系人:张晓艺,联系电话:15960597597。平台上线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将实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企业业务办理渠道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通过电子保函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如遇问题,请联系三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7506659。   附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操作手册(企业端)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2026-05-11

  • 关于2026年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准入备案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优化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机构准入备案(在备案有效期内的机构无需再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及条件   详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4号)第七条、第八条等有关规定(附件1)。   二、备案时间   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13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三、备案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报承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的经办机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备案申请(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3);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网点名单(附件4);   5.“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报告;   6.承诺书(附件5);   7.保险公司补充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保证保险业务,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条款备案);属分支机构的,需总公司相关业务授权。   (二)资格审核   我局对经办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全的,经办机构应补充完整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   (三)网上公示   对经审核符合备案条件的经办机构,我局将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中统一公示。   四、备案时限   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需重新备案。   联系科室: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监察科,电话:7506659,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211室。   附件:1.《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   2.备案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办网点名单   5.承诺书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2026-02-26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公示——三明市森林消防支队室内水域救援训练场建设项目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闽人社发〔2024〕4号)有关规定,现将已竣工验收申请办理解除监管农民工工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三明市森林消防支队室内水域救援训练场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区   施工单位:福建年硕建设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12月16日   公示期限:30日(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8日)   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请在公示期内携相关证据材料到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98-7506743,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北路杜鹃新村32幢;公示期满,未接到举报投诉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工资保证金解除监管手续。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