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明征启公告〔2020〕27号)
为实施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拟启动和立气体(福建)有限公司预申请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三元区岩前镇岩前村布溪,总用地面积7.2414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三明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情况
项目用地涉及岩前镇岩前村集体土地7.2414公顷(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启动征收时间
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后,将正式启动该项目土地征收,由三元区岩前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