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尤溪县35kV台溪变等项目建设的批复

日期:2010-09-21 08:40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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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35kV台溪输变电等项目核准的请示》(尤电〔2010161号)和尤溪县发改局《关于35千伏输变电及其它线路工程项目的初审意见》(尤发改投资〔20108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尤溪县35kV台溪输变电工程等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了满足尤溪县台溪、汤川等乡镇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该区域片区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根据《三明地区电网20092013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同意建设35千伏台溪输变电工程等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

(一)35kV台溪输变电工程,位于台溪乡台溪村,本期主变容量5MVA35kV线路0.18km,工程总投资555万元。

(二)35kV华兰~汤川线路,起于华兰变,终止于汤川变电站,全长约15.78km,工程总投资671.6万元。

以上项目工程总投资1226.6万元,资金由你司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项目招投标: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四、文件时效: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35kV台溪输变电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其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征地补偿费、青赔等费用,不采用招标。

                      

2010921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35kV华兰-汤川线路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重要设备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且项目建设内容中没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采购,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其它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征地补偿费、青赔等费用,不采用招标。

                       

2010921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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