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县夏茂集镇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10-07-16 09:43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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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夏茂集镇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发改〔20105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鉴于你县夏茂集镇建设的不断发展,集镇面积不断扩大,城镇人口不断增加,现有水厂的配水管网布局不合理,原敷设的供水管网已不能满足新区供水需求,加之部分管网已使用20多年,管道陈旧蚀锈,管网漏失率高,供水安全性低,由于管网的不配套造成日供水为5000吨的水厂只能达到日供水2000吨。为切实提高供水能力,不断满足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经研究,现将你县夏茂集镇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县夏茂集镇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

二、项目单位: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沙县夏茂镇东街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改扩建供水5000/日;铺设更换DN250-300主管道6520米、DN50-160支管道17700米,拦水坝加高2.5米,坝顶长42米,购买水厂消毒设备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6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县多渠道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二年

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一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事项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沙县夏茂集镇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注

全部

部分

公开

邀请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标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施工、主要材料应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核准机关盖章)                                    

                       2010年7月16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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