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永安市35千伏大炼和曹远输变电项目建设的批复
永安市供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永安市35千伏大炼、曹远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永电力〔2010〕99号)和永安市发改局《关于永安市35千伏大炼、曹远输变电项目的初审意见》(永发经〔2010〕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核准你司建设永安市35千伏大炼、曹远输变电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安市2010—2014年电网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为满足永安市燕西大炼村和曹远镇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提高永安市大炼片区、曹远片区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同意建设35千伏大炼、曹远输变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
1、35千伏大炼输变电工程位于永安市燕西大炼村,本期主变容量1×8兆伏安;新架线路起于35千伏西门变,终于35千伏大炼变电站,全长约11公里。
2、35千伏曹远2﹟主变扩建工程位于永安市曹远镇下墩村,本期新增主变容量1×8兆伏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35千伏大炼、曹远输变电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348.9万元,其中35千伏大炼输变电工程投资为1130.9万元,35千伏曹远2﹟主变扩建工程投资为218万元,资金由你司自筹。
四、项目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项目招投标: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1份。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1、35千伏大炼变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2、35千伏曹远变2﹟主变扩建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 ||||||||
项目名称:35千伏大炼变工程 | ||||||||
项目单位名称:永安市供电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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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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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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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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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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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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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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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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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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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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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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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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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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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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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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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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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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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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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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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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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标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施工、监理、重要设备、主要材料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201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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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附件2: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 ||||||||
项目名称:35千伏曹远变2﹟主变扩建工程 | ||||||||
项目单位名称:永安市供电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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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方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注 | |||
全部 |
部分 |
公开 |
邀请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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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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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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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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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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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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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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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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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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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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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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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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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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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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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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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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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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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鉴于该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法定必须招标标准,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核准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发包,施工、重要设备、主要材料依法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事宜。 201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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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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