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明沙县机场民航技术保障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三明机场建设总公司:
报来《关于三明沙县民用机场民航技术保障中心项目立项的请示》(明机总〔2012〕4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三明沙县机场民航技术保障中心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沙县机场民航技术保障中心项目。
二、项目业主:三明机场建设总公司。
三、建设地点:沙县大洲大桥与海西地块衔接匝道西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占地29.76亩(一期公租房用地22.86亩,二期技术保障中心用地6.9亩)。一期建筑面积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383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司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3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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