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三明市海达再生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建设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旧货回收区二区项目的批复

日期:2010-12-01 10:20 来源:三明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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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海达再生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三明市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市场旧货回收区二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市场,经研究,同意你司建设该市场旧货回收区二区项目,现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市场旧货回收区二区

  二、建设地点:三元区长安路23

 三、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用地面积32801.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06.33平方米,均为仓库用房;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司自筹解决。

  四、建设年限:2010-2013

  五、请按市环保局对该项目建设的审批(审查)意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三明市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市场旧货回收区二区

项目单位名称:三明市海达再生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部分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核准决定说明: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核准该项目由你司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公开招投标。

                           (核准机关盖章)

                            2010121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福建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但是,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以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单位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结果等有关事项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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