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明政办〔2024〕5号
日期:2024-01-31 15:33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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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24年度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相关承办单位要按照决策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依法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安排

1

三明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若干措施

市林业局

2024年

上半年

2

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

上半年

3

三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2024年

上半年

4

三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市气象局

2024年

下半年

5

三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市国资委

2024年

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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