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2-12 11:40 来源:三明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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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战略目标,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市相关部署,将法治要求深度融入医保改革发展全过程,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

局党组始终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高位部署推动,健全责任体系。局党组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将法治建设与医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对照《三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局内部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任务层层压实、一贯到底。

(二)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全年组织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13次,学习相关内容34篇,举办专题研讨7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撰写相关调研论文3篇。通过持续深入学习,引导全局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依法履职。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工作。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复议应诉等关键环节,均要求集体讨论、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前置,确保所有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对需要出庭应诉的案件,出庭率100%。

二、健全法治化运行机制,保障行政决策科学规范与服务高效便民

我局坚持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各项职能履行,通过完善决策程序、优化管理流程与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服务高效的法治化运行体系,持续推进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与合法性保障机制。坚守依法行政准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药品耗材集采等重大专业决策时,依托建立的专家库开展专业论证,并承担国家真实世界数据研究试点,以科学评估支撑决策,提升决策公信力。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复杂案件处理等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前置程序,2025年相关文件审核备案通过率均达100%,从源头确保政策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以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全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2025年全市医保线上办件量达21.3万件。推动职工退休、新生儿出生等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14项高频业务线下免填单,并在杨浦区开设“三明专窗”服务埠外群众。严格落实清单管理与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强化窗口培训,全市基层办件比例提升至34.28%,有效减少群众跑动,营造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

(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将公平竞争审查深度嵌入政策制定全过程,确保所有文件不含有违市场公平的内容。在行政执法中,贯彻落实柔性执法工作方案,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体现执法温度,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构建了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秩序

我局将行政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最直接的体现,聚焦医保基金监管主责主业,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一)保持高压震慑,严惩违法违规行为。2025年,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统领,统筹开展日常稽核、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形式监管。全年共协议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938家,协议追回违规金额3181.14万元;作出行政处罚11件,行政罚款23.71万元。强化行刑衔接与纪法协同,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61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195起,形成了有力震慑。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智慧监管效能。全面推进“智慧医保”监管,药品追溯码实现扫码结算全覆盖,年内核查追溯码疑点线索8635条。智能监控系统审核疑点数据超1137万条,自动追回违规费用1421.63万元。稳步推进“视频监控存储二期”项目,新增接入监控线路1226路。创新实施医保服务人员“驾照式”记分管理,对57家机构的79名违规人员予以记分处理,其中暂停1人医保支付资格。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闽执法”平台提升执法流程数字化、标准化水平。在坚持依法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积极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定点机构自查自纠、合规运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依法化解争议,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局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争议化解质效。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要求,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研判、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负责人牵头”工作机制,确保举证答辩精准规范、出庭应诉专业到位。2025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复议案件3起依法驳回请求;诉讼案件1起法院已驳回再审请求,2起尚在审理。全年行政复议决定合法率与行政应诉无败诉率均保持100%。

(二)强化案例培育,获评省级优秀成果。坚持“以案促学、以案促治”,高度注重从执法与司法实践中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年初即部署开展历史案卷专项梳理工作,系统调阅、分析了2019年以来我局涉及的行政诉讼全部卷宗选定一起法律关系复杂、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经报送省局评审,该案例成功获评为“全省医疗保障领域优秀案例”为全省医保系统处理类似争议提供了有价值的实践参考,有效发挥了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

(三)筑牢舆情防线,深化源头矛盾化解全年高效处理各类信访咨询投诉705件,依托“12345”“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等平台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保持100%,确保了绝大多数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同时,着力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全年稳妥处置各类舆情71件,通过快速响应、精准研判和主动沟通,有效疏导公众情绪,防止了舆情发酵升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响应、政策疏导与困难协调并举,全年未发生因医保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负面舆情,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普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我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医保基金监管核心任务,聚焦关键群体,创新形式载体,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普法工作格局。

(一)开展精准靶向普法。以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抓手,结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医保政策进社区”“法治讲堂进机构”等现场普法活动8场。持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进医院面对面巡讲”品牌,全年开展巡讲9场,覆盖医务人员400余人,强化从业人员法治底线。制作发布打击欺诈骗保短视频、宣传漫画等通俗易懂的普法产品,并发送政策法规宣传短信超145万条,有效提升了普法覆盖面和针对性。

(二)拓展法治宣传阵地。积极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的融合宣传矩阵,提升法治信息传播效能。全年在《三明快讯》、省医保局官网、省委省政府《今日要讯》等省市主流平台刊发法治与政策信息13篇,权威发声。同时,依托“三明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及合作融媒体平台,精心策划推送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法治资讯,全年发布视频、图文信息24条,累计获得12.1万人次的点击关注,拓展了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队伍法治教育。坚持刀刃向内,将法治教育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和测试,结合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员自查自纠。全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76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46人次,通报医保领域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16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筑牢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依法办事的思想防线。

、存在不足

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和示范创建要求,我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深层次改革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监管专业化力量与任务需求匹配度需加强等。

八、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与法治思维。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以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确保医保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持续筑牢基金安全与监管防线。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深化部门协同与行刑衔接,全面推进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类监管机制,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共服务。纵深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健全依法行政与科学决策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化水平,以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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