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我市环境质量状况
12月份,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4,同比上升0.21,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10个县(市、区)达标天数比例均为10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50~2.91,首要污染物沙县区为二氧化氮,泰宁县、建宁县、明溪县为臭氧,大田县为细颗粒物和臭氧,其余县(市)均为细颗粒物。泰宁、将乐、建宁、明溪等4个城市进入全省58个县级城市综合排名前十。
全市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主要流域19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