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政策解读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了《福建省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修订方案》),现就有关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生猪供需形势变化,农业农村部调整优化现有生猪产能调控工作措施,下调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要求各省相应修订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福建实际,我厅决定对《福建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的通知》(农牧发〔2026〕6号)。
三、目标任务
为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生猪逆周期政策调控机制,提高调控工作的精准性,促进市场供需更加适配,推动猪价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范围期限
适用范围为福建省,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五、制订过程
文件由省农业农村厅起草,按照政策性文件制定有关程序,文件征求了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意见,在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厅长办公会研究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以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印发。
六、主要内容
《修订方案》包括三个部分:精准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切实稳定生猪生产能力、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精准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第二部分切实稳定生猪生产能力,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
七、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是下调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任务。
二是调整能繁母猪存栏量波动区间。
三是强化生产和市场预期引导。
八、解读处室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处室:畜牧兽医处
解读人:上官琦
政策咨询电话:0591-87842961
文章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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