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安排表

日期:2023-03-22 14:48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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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林业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合计 古树名木保护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合计 113.2 87.2 26
三元区 22.4 20.4 2
明溪县 1   1
清流县 2   2
宁化县 1   1
永安市 24.4 20.4 4
大田县 3   3
尤溪县 2   2
沙县区 14.4 10.4 4
将乐县 31.8 30.8 1
泰宁县 6.2 5.2 1
建宁县 5   5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明政文[2022]27号)要求,现将《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市县第一批)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3〕6号)中由市级分解下达的113.2万元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投诉。

  市林业局监督电话:0598-8863353  

  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98-8863772 0598-886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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