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强化政策持续发力,助力经济平稳发展。全市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1.11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88%,为“两重”“两新”等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28.6亿元,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持续推进,促进扩大有效投资。
——着力稳住经济大盘,推动财政平稳运行。研究制定财源培植措施,着力支持三钢等重点税源企业发展,切实稳定和壮大骨干税源。落实财政贴息和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投放贴息贷款34.67亿元、减税降费18.77亿元,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支出“有保有压”,持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有效保障重点民生支出。2024年统筹59.58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比76.1%,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
——持续加强财政管理,促进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定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12条刚性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约束,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促进部门单位养成过紧日子习惯。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8亿元,同比增长3.77%,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112.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32亿元,同比增长10.9%,加上补助下级、上解上级、债务还本等,支出总量99.8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3.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2亿元,同比增长25.71%,加上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债务转贷等,收入总量43.7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2.49亿元,同比下降5.1%,加上补助下级、调出资金、债务还本等16.89亿元,支出总量41.6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亿元,同比下降46.4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1亿元,同比增长0.22%,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量1.14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26亿元,同比增长7.42%,加上上年结转,收入总量85.7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68亿元,同比增长2.43%。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5.1亿元。
本次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政府债券管理使用、财政资源统筹配置、政府投资基金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挖掘增收潜力,大力向上争取财政资金和库款调度支持,统筹财政存量资源,维持财政平稳运行,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改革推进方面
1.部分对县级转移支付下达程序不规范。2024年,有11个部门将48个项目共计1.5亿元直接拨付对口县级部门,未按规定报由市财政局办理转移支付手续。
2.预算安排不符合实际需求。2024年12月,市财政局未考虑项目资金实际需求,批复同意10个预算单位申报的23个项目资金共计3.03亿元,截至年底结转结余2.31亿元,预算执行率仅为23.66%。
3.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因非本级预算单位无法在预算一体化平台进行绩效管理操作等原因,市财政局2024年实拨国有企业、三明林业学校等10家企事业单位17笔项目资金3.17亿元,未纳入绩效管理。二是有8个单位2024年安排的三元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等10个项目1.48亿元未进行绩效运行监控,无法起到纠偏作用。
4.部分资金未纳入直达资金管理。2024年,有25笔指标共计3641.65万元应纳入未纳入直达资金管理。
(二)预算执行方面
1.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库。一是2024年,市财政局将市公安局和三元公安分局罚没收入8358.38万元、1641.62万元,共计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预算。二是2024年,有15个预算单位将利息收入79.43万元计入本单位收入未上缴财政。
2.个别单位租金收入未收缴到位。2018年3月,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库区移民中心将位于泰宁县的库区移民技能实践基地出租给尤溪御润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4月底,欠缴租金103.44万元。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被挤占挪用。2022-2024年,有24个预算单位未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24.5万元被单位挤占挪用。
4.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一是有15笔上级转移支付共计5592.97万元未分配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二是2020-2024年,厦门市向三明市拨付科特派专项资金7500万元,截至2024年底仍有3489.64万元沉淀在财政专户。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程序不合规。2023年,市住建局以项目土地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划许可材料显示项目为生产性项目为由,认定大阪物流园中的3个仓储项目为工业生产性项目并审批同意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8.53万元,但其中有2个项目为贸易公司建设、1个项目为贸易型仓库,市住建局未集体决策,也未向市政府报告。
(三)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和投后管理方面
1.债券资金未及时形成有效投资。一是因项目不成熟、实施进度慢、未结算等原因,截至2024年底,有11个项目一般债券资金结转6490.89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62.02%,其中:2024年4343.57万元、2023年2033.64万元、2022年113.68万元。二是因项目实施进度慢,截至2025年4月,有4个项目2024年专项债券资金结转9773.5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69.36%。
2.个别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登记不规范。截至2025年2月底,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投入2.8亿元,已形成迎宾大道南侧加油站资产4753万元,登记在园区国有企业,未按出资比例登记在资产管理单位。
3.专项债券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截至2025年2月底,有8个2023年以前完工并结算的专项债券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已投入债券资金4.19亿元;有4个2023-2024年完工的专项债券项目未办理工程结算,已投入债券资金10.86亿元。
(四)财政资源统筹配置方面
1.个别项目资金安排不科学。2024年,有2个新增大盘子专项共计2642万元,截至年底结转结余1763.65万元,其中:“明心通”市域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平台专项742万元全部未支出、三元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兑现预算结转1021.65万元。
2.盘活存量资金形成二次沉淀。2024年,市财政局从收回存量资金中向23个预算单位安排资金6271.8万元,截至年底指标结余111.2万元。同时发现,有6个单位将1417.91万元转入本单位银行实体账户。
3.部分已投入使用的基建项目未暂估入账。截至2025年4月底,市城发集团代建且已移交给部门单位管理使用的“两馆一宫”、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8个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6.88亿元,因未办理完整移交手续等原因,相关部门单位无法暂估入账。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统筹。截至2024年12月底,财政专户中有7笔暂存款项共计7011.08万元未清理统筹。
(五)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方面
1.部分股权投资项目存在较大损失风险。创业创新风险投资基金2016-2019年投资的7个项目已触发回购条款但投资资金6139.5万元无法收回,占基金投资总额的44.71%。市双创公司已起诉至法院并胜诉,但执行困难,仅收回193.51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2.资金长期闲置,未发挥投资效益。一是2018年成立的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仅在2024年完成2个项目投资共计6500万元,其中:2024年7月出资1000万元投资杭州联核科技公司、2024年12月出资5500万元认购摩尔线程智能科技公司股权。二是2023年2月以来,创业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无新增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底基金余额386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本次审计运用大数据分析,对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审计;重点对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交通局、市残联等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单位能够按照要求加强预算管理,组织预算执行,基本反映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一是有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结转结余共计436.72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其中:市市场监管局299.32万元、市残联108.72万元、市文旅局所属单位28.68万元。二是市商务局2024年委托培训费年初预算20万元,实际无支出;因公出国费用年初预算9万元,实际支出2.11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仍然薄弱。一是有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的81个专项4023.39万元未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市市场监管局30个1548.18万元、市文旅局及所属单位33个1409.79万元、市残联及所属单位18个1065.42万元。二是有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5个专项 5.99亿元绩效评价脱离实际。其中:市交通局1个5.9亿元、市商务局3个889.7万元、市文旅局1个10万元。三是有3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其中:市市场监管局不同用途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相同;市文旅局所属单位书画院、图书馆、艺术馆等免费开放专项资金70万元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市残联残保金专项业务经费288万元绩效指标与实际支出无关联。
3.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使用效益不高。一是因项目推进慢等原因,有4个部门及所属单位的18个项目结转3617.99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于60%。其中:市文旅局及所属单位12个3114.45万元、市商务局2个236.04万元、市市场监管局2个140万元、市交通局2个127.5万元。二是市文旅局向各县筹集的“绿色联盟”宣传推广经费199.69万元和“一县一品牌”营销经费380.18万元未及时使用。三是市交通局将船舶检验和12328话务中心服务专项27.37万元用于食堂承包服务费等支出。
4.收入征缴不够到位。一是有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非税收入117.98万元未上缴财政。其中: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收入113.1万元、市残联及所属单位利息收入4.88万元。二是市市场监管局罚没收入146.74万元未收缴到位。
5.申请非急需项目预算,造成资金闲置。市商务局提前一次性申请加油站综合监管云平台建设项目2025-2028年预算521.7万元,至2025年3月底未支出。
(二)决算草案方面
决算编制不真实。市商务局将代收代付的改制企业离退休(含遗属)人员补贴列入收支,造成虚增决算收支52.79万元。
(三)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1.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有2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超预算或无预算列支费用28.79万元。其中:市残联超预算列支差旅费3.5万元和接待费0.64万元;市商务局超预算列支租车经费9.67万元,无预算列支聘用人员经费14.98万元和培训费1.74万元。
2.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市交通局超数量标准配置打印机14台和照相机11台。
3.单位内部事务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实施。2020-2024年,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支付审核工作以17.9万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2024年,市艺术馆以2.04万元委托第三方开展雅集文艺活动和文旅系统新春茶话会。
(四)内部控制方面
1.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一是政府采购评标方法不合理,增加财政支出负担。抽查发现,2022-2024年,有15个单位的通用设备、物业服务、保险服务等25个政府采购项目,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价比最低投标报价高出402.77万元。二是市交通局水上交旅融合发展总体规划项目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评标不公正,涉及金额43.6万元。三是市残联综合服务中心大楼3-6楼出租项目和7-9楼盲人按摩就业创业培训孵化基地项目评分指标设置不合理。
2.资产管理不到位。市残联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5-19楼承租户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市商务局所属商务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8月撤销,原办公楼338.58平方米至今闲置,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移交市物资中心。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情况
(一)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4年,全市安排大规模设备更新资金3.56亿元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3.13亿元,本次重点审计了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管理分配的2024年“两新”资金以及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了政策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取得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的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促进优质产品提质扩容等任务落实效果不佳,2024年争取资金1350万元,仅占全省的1.1%。二是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完善废旧产品回收网络、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项目,推动政策落实不够有力,争取资金少,工作效果不明显。
2.政策制定不够科学合理。一是市商务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实施方案中有关政策优惠力度不足,补贴与生产厂家给予的优惠差距不大,且核销补贴程序较为繁琐,导致参与补贴活动积极性不高,2024年仅兑付37.1万元,占下达资金8.86%。二是市民政局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未充分考虑老年人群体身体、办事能力、文化程度等情况,导致2024年全市仅有213户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221.67万元,占下达资金44.33%。
3.项目推进严重滞后,资金大量闲置。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施工进度缓慢等原因,全市有17个设备更新项目共计2.48亿元,至2025年3月底仅支出1912.61万元。
4.消费者未完全享受政策红利。部分商家借助政策红利,通过提高销售价格获取更高利润,蚕食应由消费者享受的政策红利。通过数据分析发现,2024年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商品共68776单,同一品名家电金额比平均价格高20%及以上860单。
5.预拨补贴资金未及时清算扣回。截至2025年4月17日,因预拨资金未及时清算,福建银联根据市商务局函件向参与商家预拨付的补贴资金288.39万元未及时核销扣回。
(二)国有金融资产专项审计调查
截至2024年底,市本级各类国有金融资产14.76亿元,主要是股权、股票和担保公司资产等。其中,由国有企业代财政持有的金融资产3.52亿元,分别是市财鑫公司代持兴业银行股票1.67亿元,市财鑫公司、城发集团、省一建代持市农商行股权1.85亿元。本次重点审计了市国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融担保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市国有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金融资产规模、管理、效益和风险防控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24年底,市国融担保公司总资产7.21亿元、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总资产8379.84万元;市国融担保公司加强银担合作、拓展担保业务,扩大了业务合作领域,增强了融资服务能力,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发现的主要问题:
1.代偿金额呈上升趋势,存在损失风险。因行业不景气、企业经营不善、保前调查不到位等原因,市国融担保公司2022-2024年发生代偿金额逐年增长,分别为177.02万元、1898.73万元、 2512.17万元。截至审计日,累计未收回代偿金额3986.49万元,已采取法院起诉或电话、寄送催收函等追偿措施,其中案件已终结无可执行财产的代偿金额385.25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2.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2018年1月,市国融担保公司违规向市投发集团子公司市信兴实业公司投资股权3000万元。
3.风险防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未谨慎客观开展保前调查。市国融担保公司在为6家公司担保3235万元时,存在保前调查报告结论与风险预警情况表记载尽调情况内容相互矛盾、财务报表数据不真实或发现被担保公司已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仍为其续保等问题。二是保后监管不严。市国融担保公司委托银行方承担贷后管理义务,对贷后管理情况不够了解,未按约定定期收集借款企业的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未及时掌握借款人的经营动态和偿债能力。三是抽查发现,有19笔批量担保业务2515万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
4.部分国有金融资产长期未处理。一是市林业局所属市绿城林业公司于1993年12月以每股1.5元的价格购入永安林业股份200万股,共计300万元。1996年12月永安林业上市,经过送转股,持有股份增至468万股,2007年8月市绿城林业公司将股份通过兴业证券确权登记上市流通,股价12.85元,市值6013.8万元。2010-2013年,卖出296.92万股共计2743.49万元,但2014年以来,在永安林业股票上下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股价最高29元、最低3.36元),市绿城林业公司未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处置或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造成国有资产增值收益流失。截至2025年3月31日,持有股票171.08万股,市值935.81万元,根据证券账户显示,上市流通以来收益已减少2317.11万元。二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市财政票据中心共持有3个证券账户、股票市值563.67万元,因证券账户登记单位市财政国债服务部已于2001年撤销,无法变更至全额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的市财政票据中心,且无第三方存管账户,账户中的股票长期无法进行交易操作,仅有查询功能。
5.股票分红未上缴财政。截至2025年2月底,有2家国有企业代财政持有股票的分红1193.77万元未上缴财政。其中,市财鑫公司代持的兴业银行股票分红842.09万元、代持的农商银行股票分红210.72万元;省一建所属明盛工程公司代持的农商银行股票分红140.96万元。
6.金融资产账实不符。市财政局2013年出资4600万元参与农商行配股,但未在账上登记;市政府2023年将市粮油购销公司和粮油储运站代持的农商行股权3912.51万元划转给省一建所属明盛工程公司代持,但市财政局未相应调整账务。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专项审计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2022-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围绕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将市本级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927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有效发挥残保金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的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实现应收尽收。有59个行政事业单位和40家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2021-2023年度残保金。
2.资金监管不严,不符合条件对象获得补助。将乐县和沙县区残联在残疾人住院期间仍向托养机构发放补助2.12万元;永安市、建宁县等5个县市残联向8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补助0.9万元。
3.就业培训项目监管不力。残疾人手机短视频及直播员运营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签到表造假、参训人数不实、未参训人员获得毕业证书、两期培训合并成一个班上课、违规发放红包和纪念品等问题,市残联监督检查不到位,最终验收合格并向培训学校全额支付委托培训费61.8万元。
4.对托养机构监管不严,个别机构违规收费。三明市国德老年康养中心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足以覆盖残疾人自费的费用,但仍向4名残疾人收取托养费用7.36万元。
5.心理服务项目绩效不高。2023年12月,市残联和团市委以1.5万元购买残疾人及家庭成员、留守儿童等群体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全年仅1名线下来访者、线上热线电话6个,实际咨询问题为购买辅助器具、服务就业等,无心理问题咨询。
四、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审计局建立未整改到位问题台账,将整改后续跟踪检查纳入今年审计项目,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进度。截至目前,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6个尚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不足、库款紧张,涉及县级的资金类问题难以整改到位。下一步市县两级财政将继续提升库款保障水平,加大库款调度力度,积极筹措资金,逐步完成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各责任单位正按照要求序时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下一步,市政府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台账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实行 “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遗漏、不拖延。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巡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整改落实。三是注重标本兼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从制度层面完善管理、堵塞漏洞,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政府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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