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等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稳中向好,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9747万元,比上年增长5.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1834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2099万元、调入资金48989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8477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2307万元,收入总计474716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4392万元,增长3.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58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09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95184万元,支出总计42362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1087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09910万元,比上年增长8.18%。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138万元,比上年下降2.7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017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7034万元、调入资金13557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488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60万元,收入总计9747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4959万元,增长1.9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9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530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769万元,支出总计8269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47795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4565万元,比上年下降4.18%。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4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090万元,收入总计158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2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689万元,支出总计1491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91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77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6145万元,下降49.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03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4165万元、调入资金1549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62818万元,收入总计166846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1911万元,下降12.53%。加上基金上解支出1573万元、调出资金24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4097万元,支出总计141158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56879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963万元,下降56.3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2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4078万元、调入资金706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5124万元,收入总计357082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6981万元,下降3.29%。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487万元、基金上解支出497万元、调出资金44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1740万元,支出总计3461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0895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198万元、调入资金58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954万元,收入总计41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8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5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353万元,下降25.0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29万元,收入总计12226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483万元,下降44.14%。加上调出资金75637万元,支出总计1211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42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308万元,增长12.68%。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35万元,下降44.43%。加上调出资金13173万元,支出总计21308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0404万元,增长9.66%。加上上年结余收入596101万元,收入总计153650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2852万元,增长6.28%。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53653万元。
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70755万元,增长6.92%。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85181万元,收入总计855936万元。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544051万元,增长2.65%。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11885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23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聚力真抓实干,努力增收节支,着力提升绩效,有序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有力支持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1.落实财税政策,促进经济稳中向好。始终坚持质效并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保障各项财税支持政策的落地见效,促进经济稳中向好。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各项举措,以及对经营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退伍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顶格给予税费减免等地方性举措,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17.5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负添活力。二是持续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予小微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15%—20%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支持,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以上。实施财政金融协同联动,统筹金融专项资金7142万元,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争取提质增产增效专项贷款21.5亿元,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筹集3400万元,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安排人才专项经费1240万元,支持人才育引。发放各类惠企稳岗奖补资金2216万元,惠及企业2194家。三是持续落实消费刺激政策。统筹1860万元,支持开展“乐购三明”系列促消费活动,加快推动消费市场复苏回暖,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筹集1135万元,支持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和市第八届运动会举办,推动“智慧游三明2.0”平台上线运营,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2.聚力增收节支,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始终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努力聚财增收,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强化财税部门协同,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税源的跟踪服务,推动企业增资扩产,切实稳定税源,全市税收收入增长9.06%,税性比重较上年提高了1.66个百分点。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和有效利用。出台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盘活存量资金4.33亿元,统筹用于重点工作支出。二是加强向上争取。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206.9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成功入选全国“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争取中央奖补资金9亿元。已争取增发国债项目114个、资金32.7亿元。成功申报实施闽江源综合治理提升、闽江上游流域生态修复提升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争取提高市县财力分档补助比例政策支持,我市全域财力分档补助列入第一档或第二档。争取新增债券资金62.48亿元,为166个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做到只减不增,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清理收回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三保”支出预算执行和库款监测预警,统筹库款调度,兜牢“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187亿元,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下达中央直达资金59.88亿元,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科技、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44亿元,同比增长3.4%。
3.强化资源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始终坚持“财政+”理念,落实政策资金,支持和推动改革创新,助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一是支持重点改革。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累计统筹资金19.1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推动市第一医院生态新城院区投入使用,加快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整体提升、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做到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市教育支出77.1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8%,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居全省前列。落实“双减”政策,下达2.85亿元,支持做好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14.22亿元,支持“蓝天工程”“碧水工程”“净土工程”建设。统筹6.51亿元,支持林改向生态产品价值拓展,推动“林票2.0”全国首发。二是加快资源优势转化。推进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建立园区发展激励机制,统筹专项债券等资金7.92亿元,支持生态新城、三明经开区、三明高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一调配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机制,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推动旅游资源整合,统筹1.09亿元,支持泰宁县5A级风景名胜区、泰宁风景旅游区、建宁县高沙洲等旅游基础设施和福建省(将乐)考古标本库房等项目建设,加快“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开发。三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深化沪明对口合作,争取上海市安排三明革命老区对口合作资金1.1亿元,省财政按照1:1给予配套资金支持,落实沪明对口合作专项优惠措施,推进沪明产业合作。统筹资金1亿元,支持圆周产业招商基金设立运作,推动锦江国际度假酒店、墨砾新材料、纬景储能等项目加快建设,沪明临港产业园、“上海三明大厦”揭牌运营。支持“三沙永”组团发展,统筹2.84亿元,加快推进生态新城等重点片区开发,推进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4.2亿元,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4.践行利民为本,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全市民生支出290.94亿元,同比增长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0.5%。一是持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13.37亿元,支持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10元提高到640元。统筹1.16亿元,率先支持将城乡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高至年人均600元。严格落实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统筹3.89亿元,支持提高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工作。统筹7446万元,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就业1.1万人。统筹1.35亿元,支持优待抚恤政策落实、烈士纪念设施管理、革命遗址保护和双拥慰问等工作。二是持续办好惠民利民实事。统筹1.83亿元,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基本服务提升行动,支持建设示范性长者食堂和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出台新的养老护理员入职在职奖补制度,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统筹1.93亿元,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支持省级“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关心关爱残疾人,支持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申请代办服务。统筹566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2.3万余人次。三是持续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统筹1478万元,支持开展全市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和文艺惠民等活动,建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20个重点项目,推动文化事业取得新成效。统筹1881万元,支持开展“运动健身进万家”等活动,推动体育事业取得新突破。统筹1.68亿元,支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统筹2526万元,支持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能力提升。统筹1500万元,支持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建成防汛应急综合指挥平台(一期)。
5.坚持守正创新,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坚持依法、规范、高效理财,推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依法依规报告预算执行、调整、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完善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实现部门绩效自评“线上”全覆盖。加强县级财政管理,清流县2020—2022年度连续三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进入全国前200名。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采购公平开放、有序竞争。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评审项目117个,审减资金1.55亿元,综合平均审减率6.39%。三是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加大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会计服务市场。加强单位内控监督检查,规范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机制,科学编制化债方案,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格按照省上核定的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加强债务预算管理,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62.27亿元,及时偿还到期债券本息,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结果,得益于市委的科学施策、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依法监督、有力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的团结奋斗、艰苦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更大挑战;巩固老财源、培育新财源的举措需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壮大财政实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全面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7954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85491万元,增长5%;代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7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58983万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98722万元,收入总计2337452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52072万元,收支缺口714620万元,通过调入资金66195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668万元解决。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33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8736万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1462万元,增长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3684万元,收入总计484284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85531万元,收支缺口201247万元,通过调入资金1919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304万元解决。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97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196万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3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688万元,增长5%,扣除上解支出3364万元后,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6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代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63512万元,增长141.51%,加上基金补助收入13247万元、调入资金36376万元,收入总计813135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813135万元。
市本级(含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2100万元,增长303%,加上基金补助收入2146万元、调入资金1154万元,收入总计3054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305400万元。
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154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115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代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096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42万元,收入总计92392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92392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49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总支出2344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7552万元,增长6.12%;支出905275万元,增长8.32%。
市级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41977万元,增长3.57%;支出531760万元,增长7%。
三、坚定信心、踔厉奋发,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推动三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强财源培植。把财源建设作为破解财政收支矛盾的根本途径,全力抓项目、兴产业、促发展,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千方百计壮大财政实力。一是支持项目引领。积极争取并用好增发国债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实施,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不断夯实财源建设基础。充分利用中央扩大专项债用作资本金范围的政策,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入明高铁和沙县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实现重点项目税费接续。坚持“引资”与“引税”并重的理念,支持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引进更多含金量高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提升“造血”功能。二是支持产业升级。用好用足各级产业政策,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钢铁与装备制造、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石墨烯、氟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扎实做好11条特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形成产业聚集,打造财源增长新动能。支持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行动,吸引更多优质的税源企业进驻、税源项目落地,增强园区财税贡献。统筹文旅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文旅消费提升行动,支持开展“乐购三明”促消费等主题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赛事演艺经济等业态,着力推动消费引流升级。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市属国企改革提升,推动多元化转型发展,不断做优主业、做强企业,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贷、普惠金融贷款风险资金池等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企业降本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二)持续推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落实要素保障,支持探索具有山区特色的发展新路,促进区域和城乡发展更平衡更充分。一是支持沪明对口合作。发挥好沪明对口合作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的支撑作用,推进重点领域合作,推动一批具有突破性、示范性的重点合作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区域协作。深入推进对口支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直部门支持,推动更多“援县促市”项目落地。深入推进京闽(三明)科技合作,支持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创新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支持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与泉州市对口协作,积极争取泉州市对口资金支持,全方位融入厦漳泉都市圈发展。三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支持发展沙县小吃、杂交水稻制种、特色果蔬、食用菌等优势特色产业。统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等资金,支持“五个美丽”建设。支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推动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能适度放活。四是支持城市品质提升。支持一体推进三元、沙县联动发展,引导金融、人才、科技、教育、医疗等高端要素向市区集聚,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能力。用好海绵城市专项资金,加快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支持中心城区环境整治提升,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量力而行、量力而为,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一是落实就业促进政策。健全就业目标任务落实与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制度,优化调整稳岗拓岗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用好就业补助、失业保险等资金,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二是完善社会保障。支持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促进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愿保尽保。支持发展长者助餐服务,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提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支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三是强化全民健康保障。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闽西北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支持争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中医药深度融入医改。支持全民健康管理,完善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持续构建新时代全民健康保障体系。四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区)建设,支持扩大普通高中教育优质资源。支持职业院校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产业学院建设,支持三明学院建设一流应用大学和创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专门学校建设,推动特殊教育、终身教育、老年教育稳步发展。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推进三明市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建设,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开展长征出发90周年、“五讲四美三热爱”40周年等主题宣传纪念活动和公益惠民演出。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运动健身进万家”等活动。支持做好第十八届省运会和第十二届省老健会筹办工作。六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奖励和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资金,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涉重金属矿区固体废物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支持做大“林票2.0”规模,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大力聚财增收,坚持过紧日子,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扎实抓好收入组织。加强财税收入形势分析,持续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保持主体税源的稳定。加大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增加政府收入来源。用好用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等政策,争取中央及省上给予更大支持。二是持续加强支出管控。艰苦奋斗,节俭办一切事业,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从严审核“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抓好增量与存量资金统筹,完善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三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将“三保”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做到“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全覆盖。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和库款保障水平,做好预算管理、资金统筹、风险排查、问题处置等工作,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五)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监督,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关系,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推动绩效管理结果与财政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发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作用,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落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机制。二是加强财会监督。深入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等专项行动,一体推进问题整改和机制建立。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加快形成监督合力。落实应用行政调解化解政府采购纠纷的制度,推动财会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研判,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化债方案,推动重点地区统筹各类资产资源化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压实还本付息责任,督促县级统筹做好偿债资金安排,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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