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为维护2026年高考期间我市各考点及周边区域安全,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现就高考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禁飞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每日6:00—20:00。
二、管控区域
以三明市各高考考点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考点包括: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三明九中、沙县一中、沙县金沙中学、永安一中、明溪一中、清流一中、宁化一中、宁化六中、建宁一中、泰宁一中、将乐一中、尤溪一中、大田一中、大田五中。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禁飞对象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所有产生噪音、低空飞行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四、管控要求
管控时段及管控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擅自开展“低慢小”航空器升空、飞行、航拍、巡查等各类飞行活动。涉及应急救援等特殊任务的,应提前征得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同意,并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活动。对违反本通告实施违规飞行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制期间,请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