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首批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育一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助力三明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2026-2029年)》,现就首批“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明工作满1年,已被认定为市级高层次人才或实用型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
3.从事与我市重点产业相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在科研一线工作〔在参评年度近3年(含当年)承接市级及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科技项目)的〕,具备较强创新能力,专业水平高,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具备冲击国家级、省级相关人才计划的实力。
4.在明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申报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且在参评年度近3年(含当年),与我市企业合作,承担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5.在明企业(含在明央企、省属企业)所推荐的申报人选,须与推荐企业签订3年以上、且每年在明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在参评年度近3年(含当年)须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所在企业或行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 (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1项,且创新成果已转化应用。
国家、省级、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特级人才,及A类、B类人才不再参与申报。
二、遴选名额
本年度“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5名。
三、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1.《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创新业绩的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填报申报材料,并汇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附光盘),向所在地科技局提出申请。市直部门、市属企业(含在明央企、省属企业)直接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
2.各县(市、区)科技局(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经与所在地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后,出具推荐函连同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有关事项
1.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失实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追回,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项目。
2.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应认真审核确认申报人申报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按时递交申报材料,并对推荐人选及其申报材料负审核责任。
3.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国家各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B类人才),以及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引才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杰出科技人才、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引才计划”、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4.在申报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外专人才科,联系人:游晓军,联系电话:0598-8590851。
附件:1.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表
2.首批“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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