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三明沙县机场专线客运票价的通知
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沙县分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定三明沙县机场专线客运线路票价的请示》已收悉。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运价规则和福建省实施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闽交运〔2010〕37号)及《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道路客运车型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电〔2012〕10号)等有关规定,经确认里程及核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情况,现就三明沙县机场专线客运票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客运班线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管理,不得上浮,允许下浮。你司应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票价,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执行票价,并提前5日向社会公布(具体票价情况详见附表)。
二、你司应按有关规定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本通知核定的票价自2025年8月25日起执行。
附件:三明沙县机场专线客运票价核定表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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