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统计局2024年第1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9日对三明市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5年3月31日向三明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三明市委、市政府按照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2个问题均完成整改,移交的统计违法线索已全面核查。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统计督察整改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制定督察整改方案,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市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具体推进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情况,推动督察整改按时保质完成。
(二)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三明市贯彻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聚焦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坚持由点到面、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原则,对照问题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时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一体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办推动。把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列入市政府跟踪督办事项,加强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逐项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定期梳理汇总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针对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研讨交流,提高对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凝聚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统计局等部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全局干部大会、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学习贯彻相关内容,各县(市、区)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形式进行学习贯彻,切实增强干部统计法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二是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专家到市委党校,为主体班学员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11个县(市、区)均将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其人选在提交本级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均已征得上级统计机构党组同意。
(二)针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依规依纪依法及时追责问责。二是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市政府开展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相继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层层筑牢防治统计造假思想防线。三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市、县联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以干代训,有效提升统计执法专业能力和水平。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推动县级统计部门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四是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案卷卷宗评查,进一步健全规范执法卷宗相关流程、法律文书,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按期办理上级移交案件和线索,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三)针对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并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统计职责。二是开展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各级统计部门扎实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通过专题学习、法治讲座等方式,推动统计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业技能,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自觉依法履行统计职责,践行以诚信诚实、依法统计为主要内容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省统计督察以来,市统计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与市人社局、部分县(区)联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投资和贸易统计专业知识培训,共培训8场900余人次;各县(市、区)举办统计业务培训70余场次,培训企业、乡(镇、街道)统计人员等2200余人次,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业务能力。四是保障“两员”补贴。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四)针对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认真办理督察移交的案件和问题线索。组织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对5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理。市、县(市、区)统计局联动,分级分专业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试点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加强入退库审核把关,坚持“即报即审”,强化平台数据审核查询,针对性开展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开展县(市、区)统计数据质量提醒。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形式,指出各县(市、区)统计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推动数据质量再整改再提升。
三、巩固整改成效,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发展水平
下一步,三明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统计督察成果运用,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一)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防治统计造假,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将督察整改目标融入日常工作,聚焦重点问题查漏补缺,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措施,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着力把督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支持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统计职责,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优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有效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持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推动统计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信息共享、综合评价等各方面协同联动,结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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