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来明返明人员及车辆管控服务的通告

日期:2020-01-27 21:32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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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人员聚集等途径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湖北来明返明人员及车辆管控服务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三明境内的湖北牌照车辆及驾乘人员应接受由卫健、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联合设立的留验站筛查,有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症状的要主动接受留验观察或隔离治疗。车辆到达目的地后不再行驶,驾乘人员应主动居家隔离并报告当地卫健部门。 

  二、全市宾馆酒店应落实好主体责任,对每个湖北籍入住旅客逐一记录,并立即报告当地卫健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管控服务。经市民举报或由公安、文旅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抽查发现存在漏报对象的宾馆酒店,视为可能造成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予以封闭。 

  三、境内所有企业要严格落实法人责任制,节后复工开业,应劝阻湖北员工推迟上班。对不听劝阻返岗人员及其同行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应立即报告当地卫健部门,到指定医院就诊。发现存在漏管漏报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机关事业单位查明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或其亲属近期有湖北省出差、探亲、旅游经历的,应立即报告当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并配合做好管控服务工作。 

  五、卫健系统咨询电话: 

  三明市卫健委   8956120(应急办)、8223521(办公室) 

  梅列区卫健局   8222843 

  三元区卫健局   8336589 

  永安市卫健局   3633490 

  沙  县卫健局   5822821 

  明溪县卫健局   2863462 

  清流县卫健局   8703562 

  宁化县卫健局   6823894 

  将乐县卫健局   2322396 

  泰宁县卫健局   7830769 

  建宁县卫健局   3982250 

  尤溪县卫健局   6323076 

  大田县卫健局   7222132 

  电子邮箱:xinxi3521@163.com 

  本通告将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 

  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落实。 

  特此通告。 

 三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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