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7-03 10:49 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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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调要吸收借鉴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区先进经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制定《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工作原则,确立从企业维度、政府维度、社会维度协同发力,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集成创新的方法路径,明确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优良环境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提升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优化政务服务、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优化纳税服务、便利市场准入退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创新水平、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法治监管水平等十个方面。

  1.提升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通过推行“一网通办”、拓展“跨省通办”、实行市对县营商环境数字化动态监测督导等措施,加强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

  2.优化政务服务。通过整合“一窗通办”、促进政务服务联动升级、加强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建立健全帮代办制度、开通“找茬”渠道、优化跨境贸易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措施,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

  3.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通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审查审批效能、优化联合验收等措施,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

  4.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通过提供“一站式”“一柜式”服务、推广人策匹配机器人、强化职工权益保障等措施,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5.优化纳税服务。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智能化水平等措施,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6.便利市场准入退出。通过便利企业登记变更注销、建立健全歇业备案制度、便利消费新业态市场准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等措施,提高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度。

  7.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过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强化清理规范等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8.提升创新水平。通过加强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措施,促进创新发展。

  9.强化要素保障。通过优化融资服务、提升水电气报装服务、强化供电供水保障等措施,提供更加有力的要素保障。 

  10.提升法治监管水平。通过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破产办理流程、提升商事纠纷调解和诉讼处置水平、加强信用监管、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完成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推介、督查考核等3个方面,确保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实施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7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陈智远,联系电话:0598—829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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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调要吸收借鉴上海浦东新区等地区先进经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三明”,制定《三明市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主要是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工作原则,确立从企业维度、政府维度、社会维度协同发力,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集成创新的方法路径,明确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优良环境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提升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优化政务服务、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优化纳税服务、便利市场准入退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升创新水平、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法治监管水平等十个方面。

  1.提升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通过推行“一网通办”、拓展“跨省通办”、实行市对县营商环境数字化动态监测督导等措施,加强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

  2.优化政务服务。通过整合“一窗通办”、促进政务服务联动升级、加强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建立健全帮代办制度、开通“找茬”渠道、优化跨境贸易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等措施,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

  3.便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通过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审查审批效能、优化联合验收等措施,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

  4.提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通过提供“一站式”“一柜式”服务、推广人策匹配机器人、强化职工权益保障等措施,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5.优化纳税服务。通过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智能化水平等措施,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

  6.便利市场准入退出。通过便利企业登记变更注销、建立健全歇业备案制度、便利消费新业态市场准入、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等措施,提高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度。

  7.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通过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强化清理规范等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8.提升创新水平。通过加强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措施,促进创新发展。

  9.强化要素保障。通过优化融资服务、提升水电气报装服务、强化供电供水保障等措施,提供更加有力的要素保障。 

  10.提升法治监管水平。通过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破产办理流程、提升商事纠纷调解和诉讼处置水平、加强信用监管、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完成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推介、督查考核等3个方面,确保深化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实施期限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7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人:陈智远,联系电话:0598—829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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