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在落实我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0号)基础上,结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三明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三明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三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和三明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意见》,这是“十四五”期间三明市制定的第一个计量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也是指导全市计量工作发展的工作指南,承载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计量事业发展需求的职责使命。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坚持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方向,提升计量科技创新能力,优化计量服务供给,完善计量监督管理,加快计量协同融合,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计量发展新格局,全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三明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的计量技术支撑和保障。
三、发展目标
预期到2025年,全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5项,新建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主持及参与省级计量科研项目2项,主持及参与编制省级检定规程/规范4项,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单位同比增长60%,强检项目市级建标覆盖率达到95%。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跃升至全省中上游阵营,氟化工产业计量等领域达到省内一流水平。计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有较大幅提升,部分领域计量技术取得突破,综合实力跻入全省前列,基本建成科技水平较为先进、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四、主要内容
(一)工作重点及推进措施
围绕“计量基础、计量应用、计量创新、计量监管”等四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工作任务:
1.推动计量基础优化升级。
2.深化计量应用能力提升。
3.推进计量科技创新发展。
4.优化计量监管提质增效。
(二)保障措施
通过建立和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计量科研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等支持,强化县域互助和帮扶,抓好实施意见跟踪监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有效落实。
(联系人:王江闽,联系电话:0598-825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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