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为加快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由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明确提出坚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路径,培育打造一批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优质中小企业。力争至“十四五”末,全市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数超8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超1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超20家。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2项措施。一是完善培育体系方面:通过实行健全培育机制、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融合发展、招引优质企业等4项措施,加快完善构建培育体系。其中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再奖励5万元和20万元。二是实施创新驱动方面:通过支持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等4项措施,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特别是在技改方面,将结合此前出台的《三明市加快推动全市重点企业增资扩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明政办〔2022〕38号)涉及的281个重点技改项目共同抓好落实,凸显项目带动的导向和实效。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过推动智能化精准服务、畅通市场融资渠道、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等4项措施,持续做优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其中在融资方面,将充分运用市融资担保“白名单”机制等成熟做法,精准帮扶相关中小企业解难纾困、稳步发展。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服务体系、强化督查考核、注重宣传引导四项措施给予保障,其中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市、县两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配套优质中小企业服务专员、“我为企业解难题”、“政企直通车”等举措,全力推动相关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主要特点
《行动方案》在严格遵循上级政策规定、部署要求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突出四个方面导向:一是围绕产业格局。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原则,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企业入库、考评、推荐等工作,加快培育一批聚焦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和石墨(烯)、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集群。二是助推转型升级。紧扣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导向,引导中小企业将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在生产制造环节“深度用云”,加快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三是注重政策叠加。在用好省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予以5万元、20万元认定奖励;各县(市、区)相应予以配套奖励。四是坚持引育结合。对从市外引入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园区,由受益地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聚集5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园区,市政府授予“专精特新园区”牌匾,给予大力扶持,加快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招商引资、企业主体培育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四、实施期限
本《行动方案》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奖补资金除省、市已明确资金渠道的,其他均由受益地政府兑现。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
(联系人:罗志晔,联系电话:0598—829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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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为加快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和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明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由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明确提出坚持“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路径,培育打造一批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优质中小企业。力争至“十四五”末,全市新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数超8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超1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超20家。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2项措施。一是完善培育体系方面:通过实行健全培育机制、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融合发展、招引优质企业等4项措施,加快完善构建培育体系。其中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省级财政资金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再奖励5万元和20万元。二是实施创新驱动方面:通过支持企业协同创新发展、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等4项措施,引导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特别是在技改方面,将结合此前出台的《三明市加快推动全市重点企业增资扩产促进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明政办〔2022〕38号)涉及的281个重点技改项目共同抓好落实,凸显项目带动的导向和实效。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过推动智能化精准服务、畅通市场融资渠道、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等4项措施,持续做优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其中在融资方面,将充分运用市融资担保“白名单”机制等成熟做法,精准帮扶相关中小企业解难纾困、稳步发展。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服务体系、强化督查考核、注重宣传引导四项措施给予保障,其中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市、县两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配套优质中小企业服务专员、“我为企业解难题”、“政企直通车”等举措,全力推动相关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三、主要特点
《行动方案》在严格遵循上级政策规定、部署要求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突出四个方面导向:一是围绕产业格局。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原则,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优质中小企业企业入库、考评、推荐等工作,加快培育一批聚焦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和石墨(烯)、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集群。二是助推转型升级。紧扣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导向,引导中小企业将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在生产制造环节“深度用云”,加快打造一批数字化标杆企业。三是注重政策叠加。在用好省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予以5万元、20万元认定奖励;各县(市、区)相应予以配套奖励。四是坚持引育结合。对从市外引入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园区,由受益地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聚集5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园区,市政府授予“专精特新园区”牌匾,给予大力扶持,加快高质量发展,助推全市招商引资、企业主体培育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四、实施期限
本《行动方案》有效期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奖补资金除省、市已明确资金渠道的,其他均由受益地政府兑现。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工信局负责。
(联系人:罗志晔,联系电话:0598—8295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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