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5-25 11:37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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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强化牲畜屠宰行业管理,压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击屠宰行业违法行为,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屠宰管理最新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工作要求,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贯彻落实。

  二、制定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是促进屠宰行业提档升级。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条件,推进屠宰厂(场、点)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要求,新(迁)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能力必须在15万头以上。小型屠宰场点,以县为单位计算,只减不增。继续开展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引导新(迁)建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设计,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标准化屠宰厂(场)。支持屠宰企业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向乡村延伸。

  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加强对牲畜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规定足额配备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的官方兽医。按照“两规定一规范”要求,开展屠宰环节风险评估和年度监督检查。强化官方兽医管理,提高官方兽医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定点屠宰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省级以上要求规范产品出证。发挥监控信息平台功能,定期开展巡查,实现信息化监管。

  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严格牲畜入厂查验,严查检疫证明、标识佩戴等,详细记录牲畜来源。二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屠宰,做好“瘦肉精”自检和非洲猪瘟检测等质量控制措施,切实开展肉品品质检验,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三要如实记录产品出厂,严格执行肉品“两证两章”出厂制度和“一品一码”赋码制度,严禁未经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厂(场)。四要严格无害化处理。记录台账要真实、规范;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的,要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严防病害牲畜和产品流出屠宰企业。五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要覆盖牲畜进场、宰前静养、屠宰、内脏清洗、肉品出厂、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和关键场所,影像资料要留存3个月以上,以备检查。六要落实生物安全防控措施。做好厂区、待宰栏、卸猪台定期清洗、消毒,屠宰车间每日清洗、消毒,生猪运输车辆每次清洗、消毒,严格做好动物疫病预防与上报工作。

  四是强化屠宰企业安全生产。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屠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围绕关键环节、关键设施设备,常态化开展屠宰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与监督管理同部署、同开展,闭环管理,及时整改抓落实。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消防演练,进一步提升企业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简单初始险情的水平。要统筹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督促企业落细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企业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五是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涉黑涉恶行为,维护屠宰行业正常生产秩序。

  六是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对生猪屠宰行业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肉品稳定供给。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现代传媒,宣传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从业者守法意识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加强肉品知识宣传,引导行业发展和肉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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