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加快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1-04 08:41 来源: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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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三明市林业局印发了《三明市林业关于加快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马尾松正面临松材线虫病林业有害生物威胁。松材线虫病又被称为松树的“癌症”,能在短时间内引起松科植物枯死的一种毁灭性、流行性林木病害。松材线虫病疫情不仅对我省的森林生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也给林农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我省面临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为降低因松材线虫病造成松林大面积死亡的风险,优化林分树种结构,2020年11月27日,福建省林业局决定开展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制定印发了《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闽林文〔2020〕116号文),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实施松林改造提升目标总面积1000万亩。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第4号公告》,我市梅列区、三元区、清流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为松材线虫病疫区。为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工作,减少林农因灾损失,我局主动担当、展示作为、化被动为主动,决定开展松林改造提升专项行动。

  二、起草依据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林文〔2020〕116号文)、《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当前造林绿化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林发明电〔2020〕7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简化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手续的通知》(闽林文〔2020〕13号)等指导意见,起草《三明市林业关于加快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了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备案等程序,指出方案编制要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林分,采取先易后难,有序推进。

  (二)关于简化采伐审批程序。明确了列入实施方案的生态公益林可简化审批流程,采伐相关纸质材料不需报送市林业局审核;指出了采伐审批申请可不提交伐区调查设计的类型、择(间)伐可预留一定蓄积用于被压木的清理、集材道可同步申报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的办理流程。

  (三)关于分类实施监管到位。指出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要做到“三个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林分采用不同方式进行改造提升。

  (四)关于简化招标投标流程。明确松林改造提升、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监理机构可采用简易招标办法,简化流程,加快实施速度。

  (五)关于统筹谋划要素保障。指出开展松林改造提升行动要做好用苗需求、劳力资源、资金配套、疫木处置等保障工作,提倡使用容器袋苗补植造林,推广适用的采伐和营林机械作业,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松林改造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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