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金如何发放?

日期:2021-05-27 09:52 来源:三明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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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每年10月30日前,代理发放机构及时将财政部门拨付的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1200元,属低保户家庭的每人每年提高至2400元,一次性足额划转到个人账户。(已享受特殊家庭扶助的不重复享受其它计划生育奖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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